3號和4號鍋爐低氮燃燒改造項目招標公告變更
原公告內容:
2.2資格審查專項條款
投標人還需具備下列條件:
1.投標人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法人,并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企業注冊資金不少于10000萬元人民幣。
2.投標人近三年(2013年至今)在中國境內應具有不少于10臺(或項)300MW及以上燃煤火電機組同類技術低氮燃燒改造工程的投運業績,并須提供業績合同、性能試驗報告和用戶證明文件。
3.本項"/>
華能淮陰第二發電有限公司3號和4號鍋爐低氮燃燒改造項目招標公告變更
招標編號:HNZB2016-06-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