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概況
本項目建設工期剩余19個月,充分利用改擴建前工業場地和設施,并根據改擴建后生產需要在部分礦段新建北進風井場地、南、北回風豎井場地、中進風豎井場地、充填站等。
二、環境影響概述
⑴廢氣:礦部生活區及沙壩土礦段不設置燃煤鍋爐,采用電熱水器和電鍋爐供熱。礦山改擴建完成后的大氣污染物主要有:工業場地內礦石破碎、篩分和轉載產生粉塵,充填站內物料卸料及轉載過程產生粉塵,廢石堆放產生粉塵和道路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揚塵,各風井場地通風機排出的含塵廢氣等。礦山總通風量274m3/s。對礦區環境空氣有一定的影響。工業場地內破碎、篩分和轉載過程以及皮帶走廊均采取封閉結構,充填站內卸料及轉載作業也置于封閉室內,同時對分散產塵點采取灑水防塵措施后對環境空氣影響小。
⑵廢水:礦山正常涌水量為6302m3/d,最大涌水量15200m3/d。目前牛趕沖、馬路坪和極樂礦段外排礦坑水井下自流至沙壩土礦段井下水倉,與沙壩土礦段外排礦坑水一同供應大水工業園作生產用水,由于水量不足,業主正在建設輸送管道將用沙壩礦段的礦坑水輸送到大水工業園作為生產用水。業主為充分利用礦坑水資源,并節約新鮮水資源,已確定將新建的兩岔河礦段礦坑水收集后輸送至大水工業園作生產用水。本項目改擴建完成后礦山礦坑水全部利用,不外排。沙壩土礦段和礦部辦公生活區、機電安裝公司的地面生產和生活污、廢水,主要有機電安裝公司機修廢水、食堂廢水、浴室污水和職工宿舍污水等,總排放量為1110m3/d。食堂污水和機修廢水先經隔油處理后與生活污水分別排入污水收集管網,最終排入開磷洋水礦區生活污水處理站集中處理,處理廠擬采用 A2O 處理工藝,污水經脫氮除磷處理后水質達到GB18917-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限值B標準后排入洋水河。因此本項目營運期廢水達標外排,對水環境影響較小。
⑶固體廢物:①廢石量約為20萬t/a(掘進廢石),前期送大坪廢石場堆存,后期送用沙壩礦段沙溝廢石場堆存。②生活垃圾量1373t/a,集中堆存,定期清運,使用汽車運輸至當地環衛部門指定的生活垃圾場堆放。③生活污水處理廠(站)產生的污泥65.9t/a(干基),送當地環衛部門指定地點堆存。④廢機油(含廢液壓油)176.4t/a,開磷集團機電安裝公司收集后密閉暫存,并做好防滲處理,最終交由貴州省危廢處置中心處置。
⑷噪聲:對空壓機房、機修車間、絞車房、轉載站等噪聲源,采用置于房屋內、設置隔聲門窗、基座減振等措施后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通風機置于地下,井口場地修建圍墻后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運輸車輛在噪聲敏感點附近降低車速并禁止鳴笛,白班運輸,對周邊聲環境的影響較小。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⑴廢氣:礦石及廢石臨時堆場廢石表面干燥時,遇大風天氣時對周圍環境空氣質量有一定影響,主要影響工業場地和廢石臨時堆場區域,對工業場地和廢石臨時堆場外影響較小,礦石臨時堆場、廢石臨時堆場在大風干燥天氣時采取灑水防塵措施后對環境空氣的影響小。礦石及廢石裝卸過程中會產生粉塵,在大風天氣時易出現粉塵飛揚,對工業場地周邊環境空氣造成一定的污染影響,通過采取防塵灑水,同時在場區內空閑地及區外積極植樹種草等措施后,礦石及廢石場裝卸揚塵對環境空氣影響小。
⑵廢水:礦坑涌水全部通過管道輸送大水工業園作為生產用水,不外排。加強管理,避免輸送水管發生泄漏污染附近水體。沙壩土礦段和礦部辦公生活區、機電安裝公司的地面生產和生活污、廢水經開磷洋水礦區生活污水處理站錘煉達標后排入洋水河,對水環境影響小。
⑶固體廢物:①廢石量約為20萬t/a(掘進廢石),排入廢石場堆存。②生活垃圾量1373t/a,集中堆存,定期清運,使用汽車運輸至當地環衛部門指定的生活垃圾場堆放。④生活污水處理廠(站)產生的污泥65.9t/a(干基),送當地環衛部門指定地點堆存。④廢機油(含廢液壓油)176.4t/a,開磷集團機電安裝公司收集后密閉暫存,并做好防滲處理,最終交由貴州省危廢處置中心處置。
⑷噪聲:對空壓機房、機修車間、絞車房、轉載站等噪聲源,采用置于房屋內、設置隔聲門窗、基座減振等措施后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通風機置于地下,井口場地設置圍墻,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運輸車輛在噪聲敏感點附近降低車速并禁止鳴笛,白班運輸,對周邊聲環境的影響較小。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查閱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在本公告發布后10日內,到環評單位查閱本項目的環評文件簡本。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范圍:本項目周圍受本項目直接或間接影響的個人和單位、關心本項目建設的個人和單位、有關專家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主要事項:①公眾對本項目及本項目建設所持的態度;②公眾最關心的環境問題以及對產生的環境影響的態度;③公眾認為對本項目的有益表現在哪些方面;④公眾認為本項目的建成對生活的影響情況;⑤在改善環境方面的其它意見和建議。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形式
本項目采用發放公眾意見征詢表的形式征求公眾意見。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以電話或者直接寫信的方式向環評單位反映意見。
環評單位:貴州大學
聯系人:周老師
電話:0851-4732256
聯系方式: 86-851-583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