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12萬條/年廢舊輪胎再制造與循環利用建設項目
(2)建設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吉木薩爾縣北三臺循環經濟工業園區,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88°43′39.36″,北緯44°06′51.18″。項目區北側緊鄰嘉華玻纖有限公司;項目區東側緊鄰園區道路,隔路為華陽嬌子項目;項目區西側60m處為園區規劃道路,隔路為新建東平焦化有限公司;項目區南側為空地。
(3)項目建設規模及總投資
建設規模:年產翻新輪胎120000條。
建設投資:項目總投資4900萬元。
(4)主要建設內容
包括:本項目廠區占地面積為14236平方米,約合21.35畝。項目分為兩期建設,一期總建筑面積7184平方米,其中包括:3F綜合樓一座,建筑面積1422平方米;生產車間1座,建筑面積2880平方米,H≧8米;倉庫1座,建筑面積2688平方米,H≧8米;后勤用房(門衛、鍋爐房、配電室等)建筑面積194平方米。生產設備39臺/套。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概述
(1)廢氣產生環節: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胎體打磨和修整時產生的炭黑塵,頂硫儀產生的硫化氫和非甲烷總烴,噴膠漿產生的有機廢氣,硫化機產生的硫化廢氣。
(2)廢水污染源: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
(3)噪聲污染源: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生產車間的機械噪聲,噪聲源強為(70~95dB(A))之間。
(4)固廢污染源:除塵器炭黑塵、橡膠邊角料、廢包裝材料和生活垃圾。
三、環境保護的對策和措施
(1)廢氣治理:
①胎體打磨和修整時產生的炭黑塵
打磨機上自配有吸風裝置,輪胎打磨時針對機器與輪胎摩擦處進行抽風,將產生的炭黑塵(主要為膠粉)吸入布袋除塵裝置進行去除。本評價要求項目單位在打磨機的周圍加罩,留出操作口,其它部位密封,提高炭黑塵的收集效率
②頂硫儀產生的硫化氫和非甲烷總烴
每個頂硫儀尾部有2個直徑約15cm的排氣軟管,開罐前,將排氣閥打開,內部廢氣在壓力下通過軟管排出,再充入空氣將罐內殘留廢氣排出,而后由1根15m高排氣筒排出。
③,噴膠漿產生的有機廢氣
在修胎貼膠架和案板上方各安裝吸風裝置,對揮發的廢氣進行收集,收集效率為75%,收集后的廢氣采用15m高的排氣筒進行排放,對未能收集的廢氣,廠房安裝通風機,加強通風。
④硫化機產生的硫化廢氣
硫化機的上面安裝吸風裝置(風量10000m3/h,收集效率為75%),將產生的硫化煙氣通過1根15m高的排氣筒排放(一個車間只設一個排氣筒)。加強生產車間通風,減少對車間內空氣環境的影響。
(2)廢水治理:本項目排放的生活污水排入廠區內地埋式一體污水處理站理,處理站廢水排放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二級標準,達標后冬儲夏灌,用于廠區夏季綠化用水,不外排。
(3)噪聲治理:在保證工藝的前提下注意選用低噪設備,對振動源的基礎設置隔振、減震、消聲器等措施。通過采取措施和距離衰減后廠界晝間和夜間噪聲均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晝間65dB(A),夜間55dB(A)),對周圍環境噪聲的影響較小。
(4)固廢治理:項目正常情況下產生的一般固廢:除塵器炭黑塵、橡膠邊角料、廢包裝材料和生活垃圾等按照分類收集的原則,盡可能綜合利用后,由環衛部門運至吉木薩爾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理。
四、聯系方式
(1)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吉木薩爾縣創鑫橡膠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吉木薩爾縣北三臺循環經濟工業園區內
聯系人:崔文國
(2)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中國肉類食品綜合研究中心
單位地址:北京豐臺區洋橋70號
聯 系 人:朱百泉
聯系電話:010-67264755
電子郵箱: 11498978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