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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蓬萊寶龍城市廣場項目(四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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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蓬萊市北關路以北,東關路以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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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煙臺寶龍置業發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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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煙臺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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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項目規劃總占地面積18053 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0690平方米。停車位330個,其中:地面停車位61個,地下停車位269個。容積率為1.70,綠地率為 43%。本項目共建設5棟建筑,其中,4F多層商業建筑1棟;6F多層商業建筑4棟。其中 4-1#、4-4#、4-5#主要用于商業辦公,4-2#、4-3#主要以創意工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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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廢氣:
機動車尾氣、裝修廢氣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無組織排放標準限值。經預測擬建項目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不大。生活垃圾采用桶裝加蓋處理,產生的惡臭氣體較少,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標準要求。
(2)廢水:
商業辦公生活污水最高日產生量92.56m3/d,主要污染物濃度為CODCr350mg/l、NH3-N35mg/l,達到《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CJ343-2010)中B等級標準,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蓬萊碧海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不會影響項目區水環境質量。
(3)固體廢棄物:
項目排放的生活垃圾總量為150 t/a,均屬于一般固廢,普通生活垃圾擬袋裝分類(分可回收、不可回收兩種垃圾筒)收集,定期清運至附近城市垃圾中轉站,做到日產日清,環衛部門負責將不可回收垃圾送至城市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置;可回收垃圾分揀后由相關部門回收,不外排環境。
(4)噪聲:
項目選用的水泵、通風機組等均采用低噪聲高效率產品,并設計隔振支座基礎,管道軟連接、消音措施,經預測邊界噪聲滿足《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2類功能區標準,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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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參與情況
蓬萊市環保局于2014年6月13日進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未收到公眾反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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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
建設單位承諾,將按照環評提出的相關要求實施項目建設,確保落實各項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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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權利告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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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反饋意見聯系方式
蓬萊市環境保護局環評科
聯系電話:0535-5955020
郵箱:
hp560303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