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說明
望城區格塘鎮衛生院門診住院樓建設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前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望城區格塘鎮衛生院門診住院樓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在規定期限內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6月26日(5個工作日)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731-88665223(兼傳真)
通訊地址:長沙市金星北路一段20號 長沙市政府二辦 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
郵 編: 410013
1、建設地點:望城區格塘鎮眾興村周祠組和會口組交界處
2、建設單位:望城區格塘鎮衛生院
3、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核工業二三○研究所
4、項目概況:格塘鎮衛生院整體搬遷,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門診綜合樓、生活輔助用房、垃圾站、污水處理站等。占地面積10891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200平方米。
5、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施工期:①干燥季節加大灑水量,防止揚塵。②施工人員租用民房,施工生活污水排入當地居民家化糞池做農肥使用。③選用低噪聲施工機械,合理安排施工時間。④及時收集、回收、清運施工期產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2)營運期:①排水須實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建設醫療廢水處理站及排水系統,在項目區域污水管網與格塘鎮污水處理廠管網對接前,食堂廢水經隔油沉淀處理后經衛生院化糞池處理進入污水處理站處理;醫療污水、病房生活污水與其他經預處理的污水進入污水處理站經“調節-接觸氧化-消毒”處理,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表2中標準限值方可外排。在項目區域污水管網與格塘鎮污水處理廠管網對接后,污水排放執行《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表2中預處理標準限值。
②污水處理站處理設施須加蓋密閉,并定時進行除臭除味等處理,使用清潔能源,食堂安裝油煙凈化設備后通過煙道從樓頂高空排放。
③對水泵、風機、柴油機等噪聲設備,合理設置在獨立設備間內,并采取降噪減振等措施。
④建醫療廢物暫存間,定期送有資質的醫療廢物處理公司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