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內蒙古聚能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受內蒙古國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錫林熱電廠的委托,對內蒙古國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錫林熱電廠#1、#2機組引風機/增壓風機合并改造總承包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現公告如下: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內蒙古國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錫林熱電廠#1、#2機組引風機/增壓風機合并改造總承包工程”,招標人為內蒙古國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錫林熱電廠。項目業已通過招標人上級主管公司核準,并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錫林熱電廠#1、#2機組(容量均為300MW)分別于2007年4月、2007年8月投入商業運行,每臺機組配置2臺引風機,為AN30e6(V13+4°)型靜葉可調軸流式風機,變頻調節;每臺機組配置1臺增壓風機,為ANT42e6(V13+4°)型靜葉可調軸流式風機,變頻調節。
為滿足兩臺機組增加脫硝設施、空預器及電除塵器增容改造后煙氣系統阻力變化的要求,并考慮拆除脫硫旁路煙道后,脫硫系統僅配的一臺增壓風機跳(停)則必須停爐的實際,擬取消增壓風機,并對各臺機組現有引風機進行增容改造,同時實現“引增合一”功能。計劃于2014年7月對#1機組、2015年(隨機組A/B級檢修時間安排)對#2機組分別實施引風機/增壓風機合并改造。
三、招標內容
#1、#2機組引風機/增壓風機合并改造工程的整體設計、制造(含現場制作)、供貨、運輸、安裝(含土建)、調試及冷熱態試驗、技術服務等,以及改造所涉及到的原有設備、部件的拆除及恢復(如需要)。
本改造項目采用EPC方式。
有關技術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
四、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人具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3、投標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專業、技術資格和能力,資金、設備和其他物資設施狀況,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
4、投標人應具備電力、節能或環保工程的設計、設備成套、施工總承包的經營許可,并具有發電工程類調試甲級及以上的相應資質。投標人擬采購或成套的項目所需設備,應提供制造商生產許可證(蓋制造商公章的復印件)、產品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書等證明資料。如投標人因資質、經營范圍所限,需分包或技術合作,應同時提供相應的分包或合作合同(協議)書。各類資質證明文件、材料請同時提供原件備查。
5、投標人必須具有近5年內國內3臺及以上的300MW及以上等級火電燃煤機組引風機/增壓風機合并改造的設計、制造、安裝、調試的業績,且運行時間超過1年、證明其安全、可靠。
6、投標人須具有設計、生產過相同或相似標的物設備近年業績,投標人在近年內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必須提供能夠證明業績的有效證明:包括合同。(同時帶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7、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8、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的物招標中同時投標。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4年5月22日至2014年5月28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節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在內蒙古聚能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昭烏達路175號匯商廣場B2座11樓11042室)購買招標文件。
2、購買招標文件申請人需提供下列證件和資料的復印件(A4紙裝訂成冊)一份。
(1)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年檢);
(3)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副本;
(4)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
(5)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6)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及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7)類似業績合同;
六.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統一進行資格審查,詳見招標文件。資格審查時,投標人提供的原件不齊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過資格后審,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七. 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的遞交:投標文件遞交的地點為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昭烏達路175號匯商廣場B2座11樓11028室,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郵寄方式提交投標文件。
2、開標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開標地點: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昭烏達路175號匯商廣場B2座11樓11028室。
八.聯系方式
招標單位:內蒙古國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錫林熱電廠
聯系人:孫志遠 聯系電話:0479-6985016
招標代理機構:內蒙古聚能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辦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昭烏達路175號匯商廣場B2座11樓11042室
聯系人:劉雅晶 聯系電話:0471-3250830
傳 真:0471-3250830 公司郵箱:
nmgjnzb@126.com
附表:
標段
設備名稱
數量
供貨時間
付款比例
標書費(元)
1
#1、#2機組引風機及其配套設施
2套/4臺
#1機組改造用設備交貨(含專用工具、備品備件)須于2014年7月10日之前全部到達現場,施工工期為45天。
#2機組改造用設備(含專用工具、備品備件)交貨時間,根據招標方2015年機組檢修計劃,雙方另行確定,施工工期為45天。
1:3:5:1。詳見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
1500
注:以上內容以招標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