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煙氣脫硝技改及配套氨水項目脫硝裝置招標采購公告(電力在正文中)

招標內容:鍋爐煙氣脫硝技改及配套氨水項目脫硝裝置。具體數據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說明書等。
鍋爐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和有關數據
1、鍋爐參數
額定蒸發量: 130 t/h
額定蒸汽壓力: 9.81 Mpa
額定蒸汽溫度: 540 ℃
額定給水溫度: 158 ℃
保證熱效率: 88.5%
2、設計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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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鍋爐煙氣脫硝技改項項目脫硝裝置招標采購公告

 
需求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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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長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5-04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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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詳細說明

鍋爐煙氣脫硝技改及配套氨水項目脫硝裝置招標采購公告(電力在正文中)
招標代里:銅化集團招標中心
業主單位:安徽六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報名截止:2014-05-06
招標公告
一. 安徽六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鍋爐煙氣脫硝技改及配套氨水項目脫硝裝置進行競爭性招標。
二.招標方式:本次招標按規定的招標程序,實行公開招標、密封投標、公正評標的辦法。
三.招標內容:鍋爐煙氣脫硝技改及配套氨水項目脫硝裝置。具體數據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說明書等。
四. 根據銅檢會字〔2014〕02號要求,投標人原則上在招標文件發售日起前三年內不得有行賄犯罪記錄,否則,資格審查視為不合格(投標人原則上出具縣級以上檢察機關查詢的前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附在投標文件中)。
貴單位如符合條件,可攜帶營業執照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向招標單位報名及辦理有關手續。報名截止時間為5月6日16:00。
五.招標工作日程安排:
序號
工作內容
時間
地點
1
發招標文件
5月7日
銅化集團招標中心
2
投標答疑
郵箱
Scy0808@sina.com
3
投標寄送截止時間
5月16日上午9:00
銅化集團招標中心
4
開標會議
5月16日上午9:10
注:時間安排如有變化,以書面通知為準。
六.招標單位:銅陵化學工業集團招標中心, 地址:銅陵市翠湖一路2758號。
聯系人:佘成玉 電話:0562-2652785 傳真:0562-2652785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第一章 脫硝技術規范1 總則1.1 概述
本招標文件適用于安徽六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30t/h循環流化床鍋爐脫硝裝置及其輔助設備的功能設計、結構、性能、供貨、安裝和試驗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本招標文件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貨范圍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對一切技術細節作出規定,也未充分地詳述有關標準和規范的條文,所有屬投標方供貨范圍的設備、材料,最終以滿足現場施工及系統正常運行為原則。投標方應保證提供符合本招標文件和工業標準的功能齊全的優質產品及其相應服務。
如投標方沒有對本招標文件提出書面偏差,招標方則可認為投標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招標文件的要求。無論有無偏差都必須清楚地表示在投標文件所附的差異表中。
對于招標方的招標文件,如投標方在閱讀理解上有任何疑問或認為有表述不清晰的地方,請務必在開標前書面向招標方提出疑問,招標方將書面向所有投標方給出答疑,并以答疑描述內容為準。如對存在的疑問未書面提出疑問,而僅憑投標人的個人理解編制投標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負,最終以招標人的理解和解釋為準。
本招標文件所述系統僅供參考,投標方應提出更優化的布置方案,經招標方確認后采用。投標方應對系統的擬定、設備的選擇和布置負責,招標方的要求并不解除投標方的責任。
脫硝系統采用選擇性非催化還原法(SNCR)+選擇性催化還原法(SCR)聯合工藝(SNCR、SCR分開單獨報價),SCR采用空氣吹掃。系統初始NOx按450mg/Nm3,在設計煤種、鍋爐最大連續出力工況(BMCR)下,出口NOx小于100mg/Nm3設計、供貨。在鍋爐旋風分離器入口溫度滿足850℃的前提下,投標方應保證脫硝系統出口NOx的濃度不超過100mg/Nm3(標準狀態,干基,6%含氧量)。
脫硝系統SNCR裝置用的還原劑為15%—20%氨水,脫硝系統SCR裝置投標方根據招標方提供的氣氨配置。
投標方對其供貨設備(含輔助設備、附件等)負有全責,即包括分包(或對外采購)的產品。分包(或對外采購)的產品制造商應事先征得招標方的認可。投標方負責脫硝控制系統的整體供貨(詳細要求見2.3儀表和控制部分)。
1.2 工程概況
安徽六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現有二臺130t/h濟南鍋爐廠制造的循環流化床鍋爐,采用氨法脫硫工藝。為確保完成氮氧化物總量削減任務,現計劃對這2臺鍋爐實施煙氣脫硝工程。
1.2.1鍋爐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和有關數據
1、鍋爐參數
額定蒸發量: 130 t/h
額定蒸汽壓力: 9.81 Mpa
額定蒸汽溫度: 540 ℃
額定給水溫度: 158 ℃
保證熱效率: 88.5%
2、設計燃料:
2.1煤質
固定碳 C 46.45 %
硫 S ≤1% %
水分 W 7.6 %
灰分 A 29.29 %
揮發分 V 26.72 %
低位發熱量 Qard 21569 kJ/kg
2.2鍋爐正常運行時要求摻燒液氮洗處理尾氣;正常工況下兩臺鍋爐同時摻燒,當停用一臺鍋爐時另一臺鍋爐應能夠完全將液氮洗處理尾氣燃燒掉。其壓力、溫度、流量成分詳見下表。
液氮洗尾氣
組份
mol %
溫度°C
壓力MPa (g)
 
30
0.12
H2
2.8290
流量5016 Nm /h
N2
73.7446
CO
18.6232
Ar
2.7704
CH4
2.0314
3、技術經濟指標
冷風溫度: 20 ℃
一次風預熱溫度: 150 ℃
二次風預熱溫度: 150 ℃
排煙溫度: 140 ℃
鍋爐熱效率(保證值): 不小于88.5 %
燃料顆粒度要求: ≤13 mm
排污率: 2 %
飛灰含碳量: ≤8%
NOx排放量: ≤116mg/Nm3
年運行時間: ≥7900小時
4、負荷調節:
允許的負荷調節范圍: 30%~110%
調節方法: 風煤比調節、循環灰量調節
5、其它技術指標
鍋爐初始排放煙塵濃度: ≤15000 mg/m3
循環倍率: ~20
灰與渣的比率: 6:4
高溫旋風分離器分離效率: 99.5%,dc50:50um
噪聲水平: <85dBA
1.2.2、氣象資料
1 氣溫
極端最高溫度 42℃
極端最低溫度 -11.9℃
年平均溫度 16.2℃
最熱月平均溫度 28.8℃
最冷月平均溫度 3.2℃
2 氣壓
極端最高氣壓 0.104 MPa
極端最低氣壓 0.096 MPa
年平均氣壓 0.101 MPa
月平均最高氣壓 0.102 MPa
月平均最低氣壓 0.099 MPa
3 濕度
年平均相對濕度 77%
年平均最高相對濕度 82%
年平均最低相對濕度 72%
月平均最高相對濕度 81%
月平均最低相對濕度 75%
4 風
年主導風向 東北
夏季主導風向 西南
冬季主導風向 東北
年平均風速 3.1 m/s
最大風速(10m 高處) 24 m/s
設計風壓值(10m 高處) 400 N/m2
5 雨
歷年平均降雨量 1364.4 mm
年最大降雨量 1759.2 mm
月最大降雨量 677.8 mm
日最大降雨量 204.4 mm
小時最大降雨量 55.7 mm
6 雪
最大積雪深度 310 mm
雪荷載 400 N/m2
1.2.3公用工程條件
(1)電力
電源:三相,中性點不接地,雙回路供電
Pn<200kW,電源電壓為:380V/220V±5%、50Hz±0.5Hz、3相
Pn≥200kW,電源電壓為:10kV±5%、50Hz、3相
儀表電源電壓:220V、AC、50Hz
(2)儀表空氣
無有毒、易燃、易爆和腐蝕性介質的干燥空氣
含塵粒直徑不大于3μm,含塵量小于1mg/m3
油份含量不高于8 ppm(wt)
進界區溫度: 常溫
進界區壓力: 0.6MPa(g)
露點: -28.7℃(操作狀態下)
(3) 工廠空氣
無有毒、易燃、易爆和腐蝕性介質的無油空氣
進界區溫度: 常溫
進界區壓力: 0.5MPa(g)
1.2.4 水源
工藝水、生活水來自六國化工供水公司,本項目內不再新設凈化站。生產裝置供水壓力0.4MPa,供水溫度為常溫。其水源為長江水。
1.3 基本設計條件
表1主要設備及參數
參數名稱
單位
#1爐
#2爐
型式
B-5001a
B-5001b
額定蒸發量
t/h
130
130
最大連續蒸發量
t/h
130
130
額定蒸汽壓力
MPa
9.8
9.8
額定蒸汽溫度

530
530
鍋筒工作壓力
MPa
10.8
10.8
給水溫度

158
158
設計燃料
煙煤
煙煤
1.4 標準和規范
脫硝裝置的設計、制造、土建施工、安裝、調試、試驗及檢查、試運行、考核、最終交付等應符合相關的中國法律及規范、以及最新版的ISO和IEC標準。對于標準的采用應符合下述原則:
與安全、環保、健康、消防等相關的事項必須執行中國國家及地方有關法規、標準;
上述標準中不包含的部分采用技術來源國標準或國際通用標準,由投標方提供,招標方確認;
設備和材料執行設備和材料制造商所在國標準;
建筑、結構執行中國電力行業標準或中國相應的行業標準。
投標方應在投標階段提交脫硝工程設計、制造、調試、試驗及檢查、試運行、性能考核、最終交付中采用的所有標準、規定及相關標準的清單。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采用的標準需經招標方確認。
上述標準有矛盾時,按較高標準執行。
工程聯系文件、技術資料、圖紙、計算、儀表刻度和文件中的計量單位應為國際計量單位(SI)制。
工程中的工作語言為中文,所有的文件、圖紙、設備標識等均為中文和英文
投標人提供的國內規范、規程和標準必須最新版本。
投標人提供的國外規范、規程和標準必須為下列協會制定的規范、規程和標準的最新版本。
1.5 性能保證
脫硝系統裝置性能保證值應由投標方保證,主要如下(空出部分由投標方填出具體數據)。
1.5.1 NOx脫除率
1)在下列條件下,對NOx脫除率進行考核。
脫硝裝置在首次性能考核試驗時的脫硝效率不小于 %;脫硝系統出口煙氣中NOx濃度含量< mg/Nm3(6%O2,干態)。
氨的逃逸率不大于 8 mg/Nm3。
性能保證基于下列參數:
鍋爐30%BMCR-100%BMCR負荷,燃用設計煤或校核煤;
脫硝系統煙氣中NOx初始含量 450 mg/Nm3 (6%O2,干態);
2)NH3/NOx摩爾比不超過保證值 1.4 時,投標方提供煙氣中氮氧化物濃度變化與脫硝效率修正曲線,招標方依據曲線數據對裝置進行性能考核。
3)脫硝效率定義
脫硝率=
C1-C2
×100%
C1
式中:C1—脫硝系統運行時脫硝裝置入口處煙氣中NOx含量(mg/Nm3,干基,6%氧)。
C2—脫硝系統運行時脫硝裝置出口處煙氣中NOx含量(mg/Nm3,干基,6%氧)。
4)氨的逃逸率是指在脫硝裝置出口的氨氣濃度(mg/Nm3)。
5)脫硝裝置在性能考核試驗時(催化劑不投運)的NOx脫除率不小于 ;氨的逃逸率不大于 mg/Nm3。
1.5.2 脫硝裝置可用率
整套脫硝裝置的可用率不低于98%。
脫硝裝置的可用率定義:

A:鍋爐每年的總運行時間(小時)。
B:每年因脫硝裝置故障導致的停運時間(小時)。
1.5.3 氨水消耗量
在鍋爐BMCR負荷燃用設計煤時,原煙氣中NOx含量為450mg/Nm3,脫硝效率不低于 %時,投標方應保證單臺鍋爐脫硝系統在連續運行7天的氨水消耗量平均值不大于 kg/h。
投標方應提供氨耗量隨NOx濃度及變化的修正曲線。
1.5.4 其它消耗
投標方應保證在BMCR工況,含塵量 g/Nm3(按設計煤種,6%O2,干態)時,單臺爐以下消耗品的值,此消耗值應為連續運行7天的平均值。
a) 耗電量
脫硝系統最大連續用電量 kWh/h(2臺爐)。
b)壓縮空氣用量
噴射系統需要的壓縮空氣用量 Nm3/h(2臺爐)。
c) 儀用壓縮空氣用量
儀用壓縮空氣用量 Nm3/h(2臺爐)。
d) 除鹽水用量
稀釋水消耗量 t/h(2臺爐)。
1.5.5 催化劑壽命
從首次注氨開始到更換或加裝新的催化劑之前,運行小時數應作為化學壽命被保證(NOx脫除率不低于80%,氨的逃逸率不高于8mg/Nm3)不低于24000小時。
投標方應保證催化劑的機械壽命不少于 年(且不得低于10年)。
催化劑使用江蘇龍源、東方凱特瑞、重慶遠達等國產一流品牌產品,確保系統的可靠運行。
2 技術要求
本部分所描述的系統和設備的技術規范并不一定全是投標方的設計和供貨范圍,投標方的設計和供貨范圍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脫硝供貨范圍”。投標方對脫硝裝置的供貨、施工、安裝、調試指導及配套設備、系統負責,并保證整套裝置的整體性能。投標方在設計時要充分考慮設備檢修、更換工作方便必須的空間。
2.1 總的技術要求2.1.1 對脫硝裝置的總體要求
脫硝裝置包括的所有需要的系統和設備至少應滿足以下總的要求:
·在燃用設計及校核煤種時,脫硝系統的環保指標通過國家環保總局驗收。
·采用先進、成熟、可靠的技術,造價要經濟、合理,便于運行維護;
·所有的設備和材料必須是全新的、完整的;
·高效的可利用率;
·運行費用最少;
·觀察、監視、維護簡單;
·運行人員數量最少;
·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
·節省能源、水和原材料;
·裝置的服務壽命為30年;
·脫硝裝置在閉合狀態,密封裝置的泄漏率為零,不允許煙氣泄漏到大氣中。
·脫硝裝置的調試、啟/停和運行不影響主機的正常工作,其進度服從主機系統的進度要求,脫硝裝置的調試計劃與主機調試計劃相匹配。
·脫硝系統應能在鍋爐最低穩燃負荷工況和BMCR工況之間的任何負荷持續安全運行。
脫硝裝置能快速啟動投入,在負荷調整時有良好的適應性,在運行條件下能可靠和穩定地連續運行。具有下列運行特性:
·能適應鍋爐的啟動、停機及負荷變動;
·檢修時間間隔應與機組的要求一致,不增加機組的維護和檢修時間。
·在設計上留有足夠的通道,包括施工、檢修需要的吊裝及運輸通道;
·在本技術規格書中關于各系統的配置和布置等均為基本要求,并不免除投標方對系統設計和布置等所負的責任。
對電氣、儀表和控制系統的要求:
對于投標方范圍內所有控制由投標方自已配套的DCS控制系統獨立完成,投標方配套的DCS系統應考慮與鍋爐DCS控制系統之間通訊,通訊電纜及接口由投標方完成,通訊協議要依照招標方鍋爐DCS原有通訊協議,并配合招標方完成脫硝系統DCS與鍋爐DCS之間通訊組態等工作直至正常。脫硝系統中有影響鍋爐安全運行的控制由鍋爐DCS來控制。
儀表和控制設備的詳細要求見2.3條技術要求。
2.1.2 材料
所有設備的材料應是新型的和具有應用業績的,在脫硝裝置設計運行期限間的各種工況(如溫度、壓力及污染物含量的變化等),不會造成超過設計標準的老化、疲勞和腐蝕,而且在任何部件產生的應力和應變不能對脫硝裝置的效率和可靠性產生影響。
所有使用的材料應與招標方認可的標準一致。
2.1.3 土建
土建工程設計應執行國家及行業最新實行或將要實行的相關規范、規程和規定。
2.1.4 安全與防火要求
投標方應采取所有必需的措施,以確保安全運行。
2.1.5防腐、絕熱
投標方將根據招標方的要求提交關于防腐、保溫詳細設計文件(圖紙和說明),并由招標方確認。投標方防腐、保溫的設計應滿足國家、行業的相關規范、規程和規定要求。
絕熱:投標方保證所有隔熱表面最大溫度當環境<27℃時不超過50℃,當環境溫度>27℃時,表面最大溫度保證不大于25℃+環境溫度。
防腐:除銹等級達St2.0級,環氧富鋅底漆2道,環氧云鐵中間漆1道,氯磺化聚乙烯面漆2道;總厚度不小于180 m..
2.1.6 噪音
脫硝裝置區域環境噪聲滿足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Ⅱ類標準,設備運轉噪聲小于85分貝(離設備1米處測量)。如果設備噪音水平或多個運行設備噪音疊加超出標準,應配備隔音措施。
2.1.7 質量控制
投標方應負責對其工作范圍內的設計、設備和材料的采購、運輸和儲存等實行質量控制,制定質量控制計劃和提交質量控制手冊,并用質量控制計劃檢查各個項目(包括分包商的項目)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和規定。
2.1.8 文件
設計中提供的所有文件應標識明確的版次或最終版標記。投標方對其提交文件的變動造成招標方的損失負責賠償。
投標方提交的文件和圖紙的改變(如升版)必須對修改之處作標記,以便于招標方清楚地找到改變之處。
投標方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交提供文件清單,在合同談判時由招標方確認。投標方的設計文件交付進度應滿足本工程基本設計、詳細設計、安裝階段招標方提出的工程進度的要求。
項目執行過程中,投標方和招標方之間的聯絡文件如傳真、會議紀要等應以招標方同意的方式進行編號。
有關文件的具體內容詳見第三章“技術資料和交付進度”。
2.2 SNCR+SCR脫硝工藝系統2.2.1 技術要求
投標方根據本技術規范要求,提供完整的SNCR+SCR脫硝裝置工藝系統的基本設計和詳細設計,以及規定范圍的供貨和服務,保證脫硝裝置的整體性能。
為了與鍋爐運行匹配,脫硝裝置的設計必須保證在鍋爐負荷波動時有良好的適應特性。
脫硝裝置滿足如下運行特性:
(1)能適應鍋爐正常負荷,并能適應機組的負荷變化和機組啟停次數的要求。
裝置和所有輔助設備能投入運行而對鍋爐負荷和鍋爐運行方式不能有任何干擾。而且脫硝裝置能夠在煙氣粉塵和NOX排放濃度為最小值和最大值之間任何點運行。投標方應在投標書中說明SCR裝置能接受的進口煙氣粉塵和NOx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單位mg/Nm3)。
(2)整套系統及其裝置能夠滿足整個系統在各種工況下自動運行的要求,系統的啟動、正常運行監控和事故處理實現完全自動化。
(3)在電源故障時,所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損失的設備,將同保安電源連接,并提供詳細的保安負荷清單。
(4)對于容易損耗、磨損或出現故障并因此影響裝置運行性能的所有設備,即使設有備用件,也設計成易于更換、檢修和維護。
(5)箱罐等設備配備足夠數量的人孔門,所有的人孔門使用鉸接方式,且能容易開/關。所有的人孔門附近應設有維護平臺。
(6)所有設備和管道在設計時能承受最大的溫度熱應力和機械應力。
(7)設計選用的材料必須適應實際運行條件,包括考慮適當的腐蝕余量,特別是使用兩種不同鋼材連接時采取適當的措施, 并征得招標方同意。
(8)所有設備與管道以及儀表測試點等的布置考慮系統功能的實現和運行工作的方便。
(9)所有電動機的冷卻方式采用空冷(氨水屏蔽泵除外)。
(11)所有有可能(包括滲漏)接觸腐蝕介質的設備、基礎、地坪均采取防腐措施。
(12)脫硝系統設計應符合安全可靠、連續有效運行的要求,服務年限應在30年以上,整個壽命期內系統可用率應不小于98%。
2.2.2 脫硝工藝系統設計原則
脫硝工藝系統設計原則包括:
(1)脫硝工藝采用選擇性非催化還原法(SNCR)+選擇性催化還原法(SCR)。
(2)在合適的溫度區間內NOx排放濃度均小于100mg/Nm3(干態,6%O2)。
(3)脫硝裝置設計在機組最低穩燃負荷工況和BMCR工況之間的任何負荷內有效地運行;
(4)脫硝裝置在運行工況下,氨的逃逸率小于8 mg/Nm3。
(5)脫硝系統對鍋爐效率的影響應小于0.1%
(6)脫硝系統不設置煙氣旁路系統,不考慮省煤器高溫旁路系統。
(7)催化劑布置在鍋爐第二層省煤器和第三層省煤器之間。
(8)脫硝系統SNCR裝置用的還原劑為15%—20%氨水,脫硝系統SCR裝置投標方根據招標方提供的氣氨配置。
(9)不設計氨水配制、儲存系統,招標方提供氨水、氣氨接口。
(10)脫硝設備年利用小時按8000小時考慮,運行小時按7800小時考慮。
(11)脫硝裝置可用率不小于98%。
(12)裝置服務壽命為30年。
2.2.3 脫硝裝置主要布置原則
2.2.3.1 總平面布置
總平面布置應與鍋爐系統總體布置相協調,并充分考慮全廠道路(包括消防通道)所有設備安裝、檢修方便。
平臺扶梯及檢修起吊設施的布置應盡量利用鍋爐設施。
管道及附件的布置應滿足脫硝施工及運行維護的要求,避免與其它設施發生碰撞。
氨溶液稀釋設備布置在氨水站內。
計量分配設備應就近布置在噴射系統附近鍋爐平臺上,以焊接或螺栓的形式固定。
投標方應提出優化的脫硝布置方案,盡量節省占地。中標后其布置方案需經招標方確認后采用,但招標方的確認或要求不解除投標方的任何責任。
2.2.3.2 管線布置
投標方設計范圍內的各種管線和溝道,包括架空管線,直埋管線、與島外溝道相接時,應在設計分界線處標明位置、標高、管徑或溝道斷面尺寸、坡度、坡向管溝名稱,引向何處等等。有汽車通過的架空管道凈空高度為5.5米,室內管道支架梁底部通道處凈空高度為2.2米。
管線及管溝引出位置和標高須經招標方認可或協商確定。
2.2.3.3 脫硝還原劑設施區域布置
有害介質包括地面沖洗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投標方應提出詳細的措施。
2.2.4 主要工藝設備
2.2.4.1 催化劑
本工程使用催化劑必須是可靠產品。催化劑應整體成型,即制成模塊。投標方應根據自身的特點、設計條件以及裝卸方便等合理確定催化劑的節距和壁厚。投標方必須提供三家催化劑的制造廠作為備選的催化劑分包商(投標書中應說明所使用的催化劑品牌等信息,且是國內一流品牌),最終由招標方決定采用催化劑的制造商,投標方應保證該脫硝系統適應于任何備選的催化劑制造廠的產品,并不影響投標商的報價。催化劑的評標和技術協議的簽訂投標方必須邀請招標方參加。
項目實施階段在性能保證的前提下,如投標方有必要增加催化劑體積,則承諾不加價。如投標方優化后減少催化劑體積,則按所報單價修正商務總價。
投標方應根據鍋爐飛灰的特性合理選擇孔徑大小并設計有防堵灰措施,以確保催化劑不堵灰(采用空氣除灰),投標階段應對催化劑層數、規格、材料、耐磨及防堵灰措施等進行詳細說明,同時,催化劑設計應盡可能的降低壓力,損失壓力損失應保證增幅不超過30 %。
催化劑模塊必須設計有效防止煙氣短路的密封系統,密封裝置的壽命不低于催化劑的壽命。催化劑模塊一般應規格統一、具有互換性,且應采用鋼結構框架,若有不同,應加以說明。
催化劑設計應考慮燃料中含有的任何微量元素可能導致的催化劑中毒。投標書應說明對燃料中有害微量元素的限制值,以及所采取防止催化劑中毒的有效措施。
在加裝新的催化劑之前,催化劑體積應滿足脫硝效率和氨的逃逸率等的要求。對于表征催化劑體積和表面積的重要指標,對于空間速度和表面速度的取值應根據投標方和各催化劑供貨商的經驗給出詳細的專題分析,包括與脫硝效率的關系、與煤灰成分的關系,與反應器布置的關系等。專題分析應采用定量分析而不是簡單的定性說明。投標商可以在詳細的數據、經驗公式、參考文獻、國外工程成熟運行實例的基礎上可提出上述指標的取值范圍,否則應按照招標書的建議值。
催化劑應采用模塊化設計以減少更換催化劑的時間。
催化劑模塊應采用鋼結構框架,并便于運輸、安裝、起吊。
催化劑能滿足煙氣溫度不高于400℃的情況下長期運行,同時催化劑應能承受運行溫度420℃不少于5小時的考驗,而不產生任何損壞。
投標方應提供“高飛灰”布置條件下SCR催化劑的運行業績,并說明失效催化劑的處理方式。最終處理方式由投標方提出并負責實施,招標方確認。
投標方應提供單層催化劑最大高度、單層催化劑最大脫硝量/脫硝率、相應工況下的氨逃逸率、脫硝效率以及相應業績。
投標方應在不同階段提供以往工程在安裝、調試和運行中的經驗和教訓,并且提出相應的針對措施。
2.2.4.2 還原劑噴射系統
還原劑噴射系統的設計應能適應鍋爐最低穩燃負荷工況和BMCR工況之間的任何負荷持續安全運行,并能適應機組的負荷變化和機組啟停次數的要求。
噴射系統應盡量考慮利用現有鍋爐平臺進行安裝和維修。
噴射器應有足夠的冷卻保護措施以使其能承受反應溫度窗口區域的最高溫度,而不產生任何損壞。
噴射器可以采用壓縮空氣霧化,也可以采用其它霧化方式,但不得影響鍋爐的正常使用。
2.2.4.3 氨水貯罐由招標方負責,并提供氨水接口
2.2.4.4 稀釋水系統
脫硝系統需要設置稀釋水系統,保證在運行工況變化時噴嘴中流體流量基本不變。
脫硝系統不需要設置稀釋水儲罐,招標方提供稀釋水接口用于稀釋氨水。稀釋水泵按工藝所需設置。設置稀釋水循環線路,循環線路的壓力由背壓閥控制。流量余量大于10%,壓頭大于20%。稀釋水系統設置過濾器,以防噴槍堵塞。
2.2.4.5 檢修、起吊設施
投標方應設計SCR裝置檢修和維護用的全部固定式和移動式起吊設施(吊鉤/環、電動/手動葫蘆等),確保催化劑裝卸方便、高效。起吊設施的起吊位置、起吊重量、提升高度和設備選擇等需提交招標方確認。
2.2.4.6 計量分配系統
每臺鍋爐配置1套計量分配系統。
計量分配系統就近布置在噴射系統附近鍋爐平臺上,以焊接或螺栓的形式固定。不影響鍋爐其他部位檢修工作。
2.2.4.7 壓縮空氣系統
脫硝系統壓縮空氣取自主體工程,投標方在脫硝區域不需要設置壓縮空氣儲氣罐。
2.2.4.8 結構、平臺和扶梯
a) 概述
脫硝裝置平臺、扶梯與鍋爐平臺相連接。脫硝裝置的日常檢修、維護人員可通過鍋爐房樓梯到達與脫硝裝置相對應的鍋爐平臺。同時也應考慮增加如下平臺:SNCR、SCR反應器進、出口檢測平臺,儀表維護平臺,性能試驗的測點平臺,吹灰裝置的運行操作平臺。
投標方應設計脫硝設備的檢修和維護平臺、使檢修和維護工作能夠順利進行。平臺支撐在鍋爐廠的鋼架上,平臺尺寸、載荷須經鍋爐廠確認。
設計時要考慮系統與設備的熱膨脹,以及平臺、扶梯和欄桿協調性(如型式、色彩)。
所有設備檢修和維護平臺、扶梯采用鋼結構。
同一平臺不同荷重的特定區域應作上永久標記。
操作位置高于1.5m的設備需要設置操作和維護平臺、扶梯/爬梯、欄桿,平臺、扶梯/爬梯、欄桿的設計、施工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規定等要求。
2.3 儀表和控制系統
2.3.1 技術要求
無論本招標書中是否作出了詳細規定,投標方都應設計并提供能夠滿足整個脫硝系統設備(包括SNCR、SCR反應器、催化劑、氨噴射系統、還原劑存儲、制備、供應系統等)安全、經濟運行和監視、控制、經濟核算的要求,并滿足地方、國家和國際相關規范、安全、先進、完整的儀表和控制系統。投標方應負責整個脫硝系統范圍內儀表控制系統的系統設計及安裝設計,并負責其配套供貨工藝系統范圍內所有關儀表、控制設備、材料與備品備件供貨,以及提供滿足氨水項目及其它控制系統要求的接口軟、硬件和相應的配合工作(氨水項目DCS硬件采購由投標方負責,招標方提供DCS的I/O清單)。投標方負責脫硝島儀控部分的儀表控制系統的系統設計、安裝設計,并負責脫硝系統范圍內的所有儀表、控制設備、安裝材料與備品備件的供貨。投標方應負責脫硝區域的電纜接線設計、敷設設計和供貨(包括電纜、電纜橋架和埋管及所有電纜和橋架的安裝材料)。安裝在容易發生設備腐蝕區域的設備和材料,均應考慮采用防腐型。
脫硝DCS控制系統硬件及組態軟件由投標方采購,提供采購所需要的I/O清單、通訊方式及通訊點清單。DCS控制系統的組態、安裝、調試均由投標方完成,投標方對DCS控制系統的安裝、組態、調試、控制原理、通訊等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負責。DCS系統設置一臺移動操做站兼工程師站放置在鍋爐系統機柜間內,一臺固定操作站放置在現有鍋爐控制室內,固定操作臺采用雙屏顯示,所需要的操作臺和其它輔助設施及材料均由投標方提供。操作臺規格、樣式由招標方提供。控制系統組態過程中嚴禁使用除光盤以外的任何移動存儲設備,控制系統的工程師站、操作站等嚴禁以任何形式與Internet網絡連接。所有的組態必須在工程師站上完成,禁止再其它電腦上組態完成后拷貝至工程師站。同時將每臺鍋爐的NOX和氨逃逸檢測儀信號接入相對應的鍋爐DCS操作員站。按環保局要求,實現脫硝系統數據上傳其管理系統(不增加硬件)。運行人員直接通過集中控制室內單元機組DCS操作員站完成對脫硝系統裝置的啟/停控制、正常運行的監視和調整以及異常與事故工況的處理和故障診斷參數和設備的監控。
脫硝控制系統將實現自動對有關參數進行掃描和數據處理;定時制表;參數越限時自動報警和打印;根據人工指令自動完成各局部工藝系統或輔機的程序啟停。當系統發生異常或事故時,通過保護、聯鎖或人工干預,使系統能在安全工況下運行或停機。
投標方應負責提供用以完成脫硝系統調節、聯鎖、保護和監控等功能所需的所有資料,包括系統設計說明、P ID、調節SAMA圖、控制邏輯圖、I/O清單、各類算法公式、設定值、經驗參數(含PID調節器的所有參數)、常數、曲線圖表等;參加機組DCS設計聯絡會和接口會,對DCS相關配置提出要求,對所提供設計文件做出必要解釋,配合DCS承包商完滿實現脫硝系統的全部調節、聯鎖、保護和監控等功能。投標方還應負責審核DCS中的脫硝系統控制邏輯,對DCS中脫硝系統邏輯的最終正確性負責,并配合DCS廠商進行邏輯調試。系統選用浙江中控或者和利時系統。
投標方應在投標書中提出脫硝系統公用輔助部分(脫硝劑存儲、制備、供應系統)控制裝置與機組DCS交換數據實現脫硝控制所需的I/O清單。投標方還應配合輔助生產控制系統供貨商的聯網工作。
投標方應在投標文件中介紹以往脫硝工程采用的控制方式及控制原理說明。
投標方應針對脫硝系統的特點,設計脫硝區域的火災報警系統及工業電視監視系統,設備的選型及供貨由招標方負責。
脫硝控制系統的所有儀表、安裝材料、電纜應隨脫硝SNCR+SCR成套供貨,其控制策略屬投標方范圍,關鍵和國內不過關的儀表和控制設備應采用進口產品(詳見儀表選型要求)。脫硝系統范圍的儀表及控制設備所需的儀表閥門、儀表導管及安裝附件均由投標方提供。儀表閥門及儀表導管應采用不銹鋼材質,如果有特殊的耐腐蝕要求,投標方應提供耐腐蝕材質給招標方確認。脫硝系統范圍內的儀表取樣管應滿足防凍要求, 伴熱裝置和伴熱電纜采用優質產品,由投標方設計并提供并由招標方確認。脫硝系統范圍的全部電纜(包括儀表及控制設備到就地箱柜的電纜以及預制電纜、通訊等等)均由投標方提供。脫硝系統范圍通訊電纜等預制電纜也由投標方提供。
脫硝系統范圍內所有配電箱、儀表保溫/保護箱、現場控制箱、接線盒、氣源管路等均由投標方設計、供貨。
儀表和控制設備應具有較高的可用性、可靠性、可控性和可維修性,所有部件應在規定的條件下安全的運行。自動化系統的投入率應達到100 %,可利用率不低于99.9%,保護系統投入率應達到100%。所供的控制和監測設備應有良好的性能以便于整個裝置安全無故障運行和監視。在需要的地方使用的控制和監測設備應采用防腐防爆型設計。
投標方應在SCR出口煙道上設置NOx /O2/NH3 逃逸取樣分析儀,信號全部進入DCS中進行監控并計算排放量,并能與CESM接口。以上取樣分析儀屬投標方供貨范圍,選型由招標方認可。投標方應在投標書中提出SCR出口NOx/O2/NH3 逃逸取樣分析儀的參數和具體規范要求,并負責接入脫硝控制系統。
脫硝DCS系統應包括上述脫硝裝置運行控制的所有參數的歷史曲線,并同屏顯示相關的脫硝控制參數曲線,有效數據必須保存1年以上。機組負荷、爐膛溫度、脫硝設施運行時間、入口溫度、出口NOx濃度、還原劑噴入量、還原劑逃逸濃度等。
本招標書中涉及的所有規范、標準或材料規格(包括一切有效的補充或附錄)均應為最新版本,即以合同生效之日作為采用最新版本的截止日期。
2.3.2 主要設備
2.3.2.1 總的要求
脫硝系統范圍所有儀表和控制設備應具備在兩個電廠控制系統運行兩年以上成熟經驗的資格,不得選用沒有成熟使用業績的儀表和控制設備。
系統檢測儀表的配置應根據本規范書的要求和實際工藝系統要求并經招標方審查確認。
2.3.2.2 就地設備
a) 就地設備設計應考慮以下原則:
工藝系統中在巡檢人員需監視的地方,應設有就地指示儀表。
工藝系統中的調節閥(由招標方認可)應裝設位置傳感器(4~20mA輸出)。用于二位控制(ON-OFF)的閥門開關方向各應裝設開關位置的限位開關、力矩開關、就地/遠方切換狀態反饋和故障反饋等接點信號。
就地設備、裝置與DCS的接口信號應為兩線制傳輸,模擬量信號為4~20mA DC或熱電偶(阻),開關量信號為無源接點,信號接地統一在DCS機柜(包括遠程I/O機柜)接地。
對于關系到安全或調節品質的重要過程參數及用于保護的信號,熱工測量元件(測溫元件、變送器、邏輯開關)均應按三重冗余方式配置,進入DCS不同的I/O卡,投標方應在投標書中根據工藝系統重要程度提出三重冗余方式配置清單,由招標方確認。
對某些參數,當不同點的測量值存在差異時, 應采取多點測量方式。
儀表和控制設備的設置位置和數量應滿足采用DCS對于整個脫硝系統進行遠方監視、運行調整、事故處理和經濟核算的要求。
就地控制箱及就地儀表接線箱采用戶外型不銹鋼結構。
工藝系統上需要測量開關量信號時應采用進口邏輯開關。
所有測量點至一次隔離閥門采用的所有材料應符合在安全運行條件下測量介質的要求。與儀表及變送器連接的儀表管材質應與工質相適應,不得出現腐蝕或污染的現象。儀表一次閥及其后的儀表導管和閥門均應至少采用1Cr18Ni9Ti不銹鋼材質;特殊極端工況的情況下,可采用其它材質并滿足工藝要求。
所有就地儀表和執行機構的電子部分、就地盤箱柜等含有電子部件的就地設備,其防護等級至少應為IP67,并能防止灰塵的進入。
戶外的熱工測量元件、執行機構、電磁閥、指示表、熱工表計、各種邏輯開關、變送器等的外殼等級應至少達到IP67標準。重要的戶外儀表安裝在儀表箱內。
戶外安裝的儀表和控制設備應考慮安裝防雨設施,滿足防寒防凍要求。
b) 執行機構
用于閉環調節控制的執行機構采用智能一體化非侵入式的電動執行機構(業主認可),具有4~20mA的位置反饋信號,可就地操作。
用于開環二位控制(ON-OFF)的電動執行機構采用國產優質產品,開關方向各裝設足夠的位置開關和力矩開關。
執行器能通過手輪,對執行機構實行就地手動操作。在執行機構上安裝就地位置指示儀,相應地面可清楚地觀察到。
所有的執行機構(開環或閉環)應帶有接線端子或插座與電力電纜和控制電纜相連。這些插頭按照IEC309,或等同標準,制造完好。
所有執行機構的力矩、全行程時間、精度、回差等性能指標能滿足熱態運行時工藝系統的要求和有關的電(氣)動執行機構規范要求。
閉環控制回路中的電動執行機構采用三相380VAC 50Hz的工作電源,用于閉環控制的執行機構為連續型,接受4~20mADC的控制信號。
所有閉環控制回路的執行器裝有帶4-20mA DC輸出信號的電子位置傳感器和0~100%標度的就地位置指示器。
閉環控制執行機構的電動機額定持續工作負荷,至少比驅動閥門所要求的功率最大值高20%。
閉環控制回路中用于調節的氣動執行機構應配進口智能定位器,位置發送器,位置開關,電磁閥,空氣過濾減壓閥等附件,接收并輸出4~20mADC信號。
開環控制回路電動執行機構的電動機完全密閉,額定工作電源為380VAC 50Hz。開環控制回路的電動執行機構使用間歇負荷電動機。執行機構的齒輪和驅動設備(閥門、擋板等)的設計安全系數為1.5。
對全開和全閉之間要求保持中間位置的執行機構裝有一個位置指示變送器,把0~100%的信號轉換成4~20mADC信號(二線制);使用電磁式制動裝置。
為滿足顯示與控制要求,每個電動執行機構應裝有位置開關和轉矩開關;上述開關的輔助接點鍍銀。所有電動執行機構應至少提供全開、全關、就地/遠方切換、故障報警等接點輸出信號至DCS。
所有調節均不采用基地式調節儀和自力式調節閥。
投標方提供執行機構選型技術參數表(含制造廠、型號),由招標方確認。
2.3.2.3 儀表
所有控制儀表及設備應具有高的可用性、穩定性、可操性和可維護性,應滿足系統控制功能的要求。氨區儀表的選型須采用防爆型。
所有控制儀表及設備應滿足電廠工藝要求,其設備選型經招標方確認后生效。
投標方提供的所有顯示儀表刻度單位應符合國際標準工程計量單位。
檢測儀表精度選擇,主要參數不低于0.5級,一般參數不低于1.6級;變送器精度應不低于0.1級,分析儀表不低于ppb級。
分析儀表
SCR出口煙道上需設置獨立的NOx/O2取樣與分析系統(直接抽取式),根據系統工藝要求以及環保法規設置必要的測點,至少包括下列內容:NOx濃度、煙氣氧含量、溫度等。SCR出口煙道上設置NH3 逃逸取樣分析系統。測量信號全部進入DCS中進行監控并計算排放量。
脫硝制氨區域,根據需要設置足夠數量的氨泄漏監測器。
以上取樣分析系統屬投標方供貨范圍,過程分析儀表等現場設備采用優質國產產品或進口國內成套。SCR出口煙道NOx/O2取樣分析儀,必須采用防磨型,或加裝防磨裝置。
投標方應提供符合目前國家環保機構認定的分析儀表,并在投標書中列出分析儀表的詳細清單、參數及具體規范要求,并負責接入脫硝控制系統和省電監辦、環保部門實時監控及信息管理系統。
2.3.2.4 控制盤、臺、柜
投標方提供的儀表盤和電磁閥箱,應為安裝在它們內部或上面的設備提供環境保護。即能防塵、防滴水、防腐、防潮、防結露、防昆蟲及嚙齒動物,能耐指定的最高、低溫度以及支承結構的振動,防護等級不低于IP67。
盤、臺、柜的設計,材料選擇和工藝應使其內、外表面光滑整潔,沒有焊接、鉚釘或外側出現的螺栓頭,整個外表面端正光滑。布置在室外的控制盤柜須采用不銹鋼材質。
盤、臺、柜應有足夠的強度能經受住搬運、安裝和運行期間短路產生的所有偶然應力。
所有金屬結構件應牢固地接到結構內指定的接地母線上。
盤、臺、柜應有通風裝置,以保證運行時內部溫度不超過設備允許溫度的極限值。如盤、柜內僅靠自然通風而引起封閉件超溫或誤動作則應提供強迫通風或冷卻裝置。
墻掛式控制箱高度不應超過1200mm。
對于控制盤和控制柜,內部應提供有220VAC照明燈和標準插座。在門內側有電源開關,可使所有銘牌容易看清楚。
控制機柜內應設有獨立的DCS直流地、機殼安全地、電纜屏蔽地接點端子,與結構內部未接地電路板在電氣上隔離。
控制盤(臺、箱、柜)面上裝有儀表時,鋼板厚度不小于5mm;面上無儀表安裝時,不小于3mm。
投標方提供的盤、臺、柜其色標由招標方確認。
投標方應在投標書中列出I/O信號總量,并且要求將SNCR系統列出I/O點數。具體如下:
SNCR、SCR系統IO統計(含10%備用)
AI:
4~20mA
T/C(熱電偶)
RTD(熱電阻)
AO:
DI:
PI:
DO:
其它:
合計:
編程和組態
程控邏輯采用邏輯圖或梯形圖形式進行編程,根據需要也可以采用方便的指令或功能塊進行編程。
所采用的編程技術在邏輯關系的表達上具有最大的清晰度,并具有操作的靈活性和修改程序的方便性。投標方向招標方提供編程技術的說明,并取得招標方的認可。
數據通訊系統
CPU、I/O和外圍設備間的通訊應保證高度可靠性。通訊協議應包括CRC(循環冗余校驗)、奇偶誤差檢驗、成幀調節誤差和超限誤差校驗。
網絡通訊總線負荷率不大于20%
投標方應提供冗余的雙向以太網卡、通訊電纜及相關的接口設備等硬件設備及所需的軟件。
脫硝系統中交換機的通訊采用光口,并要求至少留有備用的光口4個、電口4個。交換機采用工業級進口交換機(按照CISCO、Hirschmann選型,最終品牌由業主確定),通訊接口配置多模光纖接口(不使用轉接器)。根據需求端口數量和介質、速度要求,配置交換機模塊型號、數量,不能通過外置光纖收發器的方式接入光纖介質。通訊電纜使用多模鎧裝光纖(4芯),備用芯預制光纖接頭,投標方提供通訊電纜及附件,長度不引起價格因素。應配置光纖終端盒,并使用法蘭聯接,現場熔接。
投標方應詳細說明有關的“通訊協議”、診斷功能和設備、故障站的自恢復以及每個站的訪問時間等。
當數據通訊系統中出現某個差錯時,系統應具有容錯和自愈功能。
投標方應說明及消除數據傳送過程中的誤差和干擾,以及數據通訊總線敷設時必須注意的事項。
數據通訊總線應能防止外界損傷。
2.3.2.6 電源
招標方提供總的電源(雙路)至脫硝儀控系統(按機組區域及公用輔助區域分),投標方負責提供脫硝儀控系統所需的各檔電源。投標方在投標書中提出脫硝系統的儀控電源要求,說明配電原則。投標方應負責提供儀表、電磁閥和電動執行機構等的配電柜,并設置電源自動切換裝置。
投標方所供配電系統的接線方式必須與全廠供電接線方式相符合,具體方式在詳細設計時提供(如TN-C,TN-S,TT等)。
投標方將自帶UPS電源裝置,電源容量滿足整個SNCR控制系統的要求。UPS考慮系統電源容量的40%裕量,UPS電源外部電源失去后,供電時間至少保持30分鐘。電池使用壽命為五年。
投標方電源系統的220VAC和直流控制供電回路將留有一定的備用(各約10路)。
每個機柜均提供直流電源接地報警裝置。電源系統防止現場干擾問題時要注意接地及電纜屏蔽等,外接接地和短路問題時,各設備對應的空氣開關跳閘保護。接地銅排單獨接地,機柜外殼不接地,接地銅排上接電纜屏蔽線。
交流、直流電源均能進行兩路自動切換。單路電源裕度40%。所有系統總電源切換裝置要求選用國優產品。
電源分路用空氣開關上海人民電器或常熟開關制造有限公司的低壓電氣產品。
投標方負責提供儀表、電磁閥和電動執行機構等的配電柜并設置電源自動切換裝置。
招標方提供總的氣源至投標方提供的脫硝儀控系統(按機組區域及公用輔助區域分)氣動門電磁閥箱處,過濾閥、減壓閥、關斷閥以及自電磁閥箱至就地氣動門的氣源管道及所有安裝附件均由投標方設計并供貨,投標方須提出氣源規格及用量的總要求。
2.3.2.7 電纜
(1)投標方提供的電纜包括控制電纜、計算機電纜、熱電偶補償電纜及少量電力電纜, 所有電纜應具有較好的電氣性能,機械物理性能以及不延燃性,所有電纜均為阻燃電纜。滿足有關國際、國家規范和標準,有同類工程應用業績的產品。計算機及控制電纜單根總芯數不超過14芯,并按要求留有備用芯。
(2)用于開關量信號與控制裝置連接:選用1.5mm2無鹵低煙阻燃交聯聚乙烯烴電纜(電纜導體的最高額定溫度90℃),分對屏蔽加總屏蔽。質量要求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耐火特性試驗執行GB12666.6及IEC331標準,阻燃特性試驗執行GB12666.5標準)。
(3)用于現場模擬量信號與DCS系統連接:選用1.0mm2無鹵低煙阻燃交聯聚乙烯烴電纜(電纜導體的最高額定溫度90℃),分對屏蔽加總屏蔽。質量要求執行國家相關標準(參照IEC60754-2)。
(4)用于熱電偶信號與測量裝置連接:選用1.5mm2無鹵低煙阻燃交聯聚乙烯烴電纜(電纜導體的最高額定溫度90℃),分對屏蔽加總屏蔽。質量要求執行國家相關標準(參照IEC584-3)。
(5)用于供電接線:電力電纜技術規范參見電氣有關技術規范。
2.3.2.8 溫度測量:
(1)熱電偶選用不銹鋼保護套管,采用雙支熱電偶。對于煙氣測量,測溫保護套管為防磨型。熱電偶和熱電阻的精度滿足以下要求:熱電偶的精度:I級(±0.4%);熱電阻精度:A級(0.15±0.2%);熱響應時間能滿足τ0.5<30S。
(2)熱電阻可用于電動機線圈,冷卻水等測點。采用鉑熱電阻(分度號Pt100)及不銹鋼保護套管。對于軸承等振動部件進行溫度測量時采用專用的耐振型熱電阻。
所有熱電阻及熱電偶其引出線采用防水式接線盒。
所有熱電偶和熱電阻溫度計根據管路來選擇螺紋連接型或焊接型。
測溫元件安裝的插入深度符合相應的標準。
試驗測點預留,測溫裝置的布置盡可能開孔傾斜向下,暫未使用的測點也安裝插座并有保護蓋。
帶刻度的雙金屬溫度計只用于就地指示,精度不低于±1.6%,表盤尺寸為Φ150,雙金屬溫度計采用萬向抽芯型。必要時為無振動安裝,使顯示儀表遠離振動場所。
2.3.2.9 壓力/差壓測量
(1)系統監視與控制用回路的輸入壓力和差壓,采用壓力/差壓變送器測量。壓力/差壓測點位置根據相應管路或容器的規范要求確定。并安裝一次隔離閥、二次隔離閥、排污閥及管接頭。
(2) 就地安裝的壓力計也提供儀表閥門。
(3) 所有壓力/差壓測量根據被測介質的參數提供以下部件:
·一次隔離門,二次門與平衡閥。
·用于清潔壓力管道的排污閥。
(4) 閥門為焊接式或外螺紋連接, 閥體采用不銹鋼。
(5) 所有變送器就近集中安裝在測點附近的儀表保護箱內。
(6) 提供所有壓力/差壓變送器的外接管接頭。
(7) 為所有煙氣壓力變送器和壓力計提供干燥,純凈的吹掃空氣。并提供防堵風壓取樣裝置。
(8) 如果儀表取樣管路中是液體,壓力變送器考慮靜壓頭對測量值的影響。
(9) 壓力/差壓變送器采用智能式變送器。變送器是二線制的, 輸出4~20mA信號,帶HART協議。
(10) 所有變送器能對應零到滿量程的測量范圍,并有過流保護措施。變送器在滿量程時誤差≤±0.075%,線性誤差≤0.1%,所有就地安裝的變送器(壓力、液位或類似的)有就地液晶指示(0-100%)。
(11) 變送器防護等級不低于IP65。
(12) 差壓型變送器能過壓保護來防止一側的壓力故障對其產生的損害。
(13) 就地壓力表設置在容易觀察的位置,或成組安裝在就地表盤上。壓力表有防濕和防塵護罩。
·刻度盤直徑為150毫米。
·接頭為M20×1.5mm。
·要求就地壓力表計的精度至少為滿量程的±1.5%。
2.3.2.10 流量測量:
(1) 用于遠傳的流量測量傳感器帶有4~20mADC兩線制信號輸出。
(2) 采用節流方式測量流量時,采用環室取樣方式。帶有引出管以便于與差壓測量管路接連。節流裝置的前后的直管段長度符合規定。
(3) 介質流向用箭頭準確標志在測量孔板或噴嘴上。
(4) 一個節流裝置上安裝2個或以上變送器時, 取樣孔的對數與之相適應。
(5) 必要時對被測介質的密度、壓力、溫度變化進行補償。
(6) 流量測量孔板、噴嘴和測點位置的安裝根據其所在管路的規范要求確定。
(7) 煙氣流量采用熱負荷計算方法。
(8) 必要時各種流量計有就地指示。
2.3.2.11料位,液位測量:
用于集中控制,監視用的水位、液位、料位信號,所采用的變送器具有4~20mADC信號輸出。料位測量取樣位置和測量裝置的安裝位置具有代表性,滿足運行監視和調節、保護的要求,并不受容器內液體波動、料倉內灰塵等的影響。
液位指示計的指示范圍為整個容器/水箱。箱體或筒倉內料液位測量:采用合適的測量方式, 以保證其測量的可靠性與精確性。就地液位測量,要求采用進口磁翻板液位計,不得采用玻璃管液位計。
2.3.3 設備選型原則
為了全廠儀表設備的統一,投標方需遵守以下主要儀表選型表,最終由需方確認。
(1)對于所采用的變送器,要求采用智能型二線制變送器,帶HART協議及LCD液晶顯示,支持在線量程修改。
(2)現場壓力開關信號、差壓開關信號、溫度開關信號、流量開關信號等設備,全部采用壓力變送器、差壓變送器、溫度變送器、流量變送器實現。變送器采用EJA或者羅斯蒙特品牌,流量計選用橫河、羅斯蒙特或者科隆產品。
所采用的控制器、電動執行機構、電動門控制裝置、控制開關和控制繼電器等,調節式執行機構采用國產優質產品,重要的開關量閥門驅動裝置電磁流量計采用進口,其它采用引進技術型。所有電動執行機構、電動頭均采用智能一體化形式。所有電磁閥選用ASCO品牌,閥門定位器選用Fisher DVC6020系列。
(3)對于控制箱(柜)及接線盒等,防護等級:空調房間IP67,通風區域IP67,其它區域IP67。非盤內安裝的儀表防護等級為IP67。戶外安裝且外型尺寸小于500mm×500mm×300mm的接線盒采用不銹鋼材質。
(4)所有就地指示儀表外型尺寸均為直徑150mm、金屬指針,壓力表有125%最大量程的過量程保護裝置。泵出口壓力表應具有防震功能。
溫度計(就地和遠傳)要求采用雙金屬溫度計(可抽芯,萬向型)。
(5)氨流量的測量方式為電磁流量計,選用進口產品。
(6)分析儀器采用國優產品,或進口成套投標方在協議中提出三家供貨商供招標方選取。
(7)所供盤、臺、柜、箱內的端子有不少于40%備用量。
(8)所供控制系統每個機柜的每種I/O點有不少于40%備用量,每個機柜的備用插槽滿足不少于40%備用量的要求。
(9)系統機柜尺寸及顏色與滿足招標方要求。
(10)供方所配供一次門要求材質最低為1Cr18Ni9Ti不銹鋼, 且壓力為4MPa 溫度350℃以上的測點,所需一次門應為串連雙一次門,外購或成套提供的測量元件所需一次門要求采用焊接式。
(11)本規范書未列出選型意見的儀表和控制設備由投標方根據以往工程經驗列出三家由招標方選取,所有提供的儀表和控制設備必須有二年兩套及以上在電廠使用的成功業績,本工程不使用試驗性的組件及裝置。
(12)操作站配置要求
操作站電腦:戴爾Precision T5600(Xeon E5-2603/2GB/500GB)
顯示器:DELL E2213 22寸液晶 16:10LED屏
移動操作站:ThinkPad T430(2344A63)
投標方應提供足夠的備品備件,并列出詳細清單。對于專用工具,投標方應詳細說明所其用途和功能。
2.4 電氣系統2.4.1 設計范圍
投標方負責脫硝系統范圍內電氣系統的全部設計。電氣系統包括:供配電系統(包括交直流系統、UPS系統等)、電氣控制與保護、保護裝置整定計算、照明、檢修系統及安全滑線、防雷接地系統、火災報警系統、通訊系統、電纜及其敷設和電纜構筑物等。
2.4.2 設計分界點
脫硝及制氨區域內部的電氣設計屬于投標方工作范圍,本條僅給出該電氣系統與招標方電氣系統聯系的分界點。本系統所有的供電、控制、電纜、開關柜,照明、內部電源系統、防雷接地等均包含在其設計及供貨范圍內。在防爆區域內必須采用相應等級的防爆電器產品。招標方只提供進線電源的接入點,進線電纜含在設計及供貨范圍內。
電氣系統所屬區域所需交直流電源需由投標方給出具體容量,以便招標方確定電源是否能夠滿足需要及是否需增加相應設備,若需增加設備,由投標方負責設計供貨。
低壓開關柜:容量小于75kW 的電動機回路裝設塑殼斷路器+接觸器+保護器,實現控制保護。低壓開關柜采用MNS型抽出式開關柜。
電源:脫硝380/220VAC電源由招標方提供,分界點設在招標方提供電源的開關柜出線端子上。
直流和UPS:脫硝系統的直流和UPS電源根據容量確定電源取自哪里和是否需要增加新設備。若不需要新增設備,投標方按現場實際設計必要的分電箱,界面為招標方提供的饋電回路的端子上。
通信:通信工作的分界點在招標方配線箱處,此配線箱以后(包括配線箱)屬于投標方設計范圍。
電纜:接口位于招標方提供的開關柜接線端子。所有進線及出線電纜必須采用國內著名品牌,生產廠家必須是遠東電纜有限公司、揚州曙光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江蘇上上電纜集團有限公司其中之一。
照明、檢修和安全滑線:投標方負責整個脫硝范圍內的照明設施設計(包括房間照明、設備照明、道路照明、應急照明)。
:脫硝系統區域一次和二次接地網均屬于投標方工作范圍,包括一次網、二次網、設備接地、計算機接地等,投標方負責設計到主接地網(不少于4點)。脫硝系統各區域防雷均屬于投標方工作范圍。
2.4.3 技術要求
2.4.3.1 總的要求
投標方應設計一套完整的脫硝系統范圍內的電氣系統和電氣設備,其設計應基于如下考慮:
運行和檢修人員的安全以及設備的安全。
較高的設備防護等級、可操作性、可靠性及設備和部件的互換性。
易于運行和檢修。主要部件(重部件)應能方便拆卸、復原和修理,同時應提供吊裝和搬運時用的起吊鉤、拉手和螺栓孔等。
系統內所有元件應恰當地配合。比如絕緣水平、開斷能力、短路電流耐受能力、繼電保護和機械強度等。
環境條件保護,如對腐蝕性氣體、機械震動、振動及水等的防護。
各系統的選擇計算,如負荷、UPS負荷、事故保安電源、開關、電纜、防雷、照明、保護的選型計算及整定等應提供給招標方確認。
各系統的接線圖、設備元件的配置等技術要求應提供給招標方確認。
脫硝系統內的電氣設計和設備選擇,應充分考慮本工程地震烈度的實際情況,并保證當發生地震時,脫硝系統內的電氣系統應能夠正常運行。
電氣設備的使用壽命為30年。
2.4.3.2 供配電系統
a) 400V供電系統
脫硝設置獨立的380/220V AC配電,由招標方根據投標方設計提供2路供電回路,在配電柜上實現自動切換。該配電柜布置在脫硝區域招標方指定配電室內,各分散區域按就近原則在負荷集中處設置若干就地箱。配電柜根據負荷情況可成對設置或單段設置。
若投標方確定的電源要求涉及原廠配電系統改造,則改造部分的設計也屬于投標方的范圍。
為全廠配電柜的統一,脫硝系統配電柜生產廠家原則上考慮與鍋爐配電柜一致,方便擴展和運行維護,并最終經招標方確認。
低壓空氣斷路器的控制電壓采用220V DC,其余控制電壓采用220V AC,于各饋線回路通過控制隔離變獲得。
b) 事故保安電源
脫硝系統的保安負荷(如有)則應分別設置保安段,電源由招標方提供。電源自動投入和閉鎖裝置由投標方在投標方的MCC上自行完成。
投標方應在投標時向招標方提供脫硝保安段(如有)電源數量、容量和布置等資料。
c) 直流系統
招標方每臺機組設有直流系統,脫硝系統的直流負荷(如有)則接入機組直流系統。廠區輔助系統的直流負荷(如果有)則自配直流電源系統。各區域內部直流配電系統屬投標方范圍。投標方應在投標階段提供直流負荷清單。
d) 不停電電源系統
招標方每臺機組設有UPS,脫硝系統的UPS負荷(如有)則接入機組UPS。廠區輔助系統DCS自配UPS電源。各區域內部UPS配電屬投標方范圍。投標方應在投標階段提供UPS負荷清單。
e) 其它
投標方應在投標時向招標方提供脫硝系統內接地系統的布置要求和技術要求供招標方參考。
2.4.3.3 控制與保護
a) 控制方式
脫硝系統的電氣設備納入單元機組的DCS系統或輔網DCS系統,不設常規控制屏。所有低壓空氣斷路器的控制電壓采用220V DC,MCC中塑殼斷路器加接觸器回路的控制電源采用220V AC,保安電源所有設備的控制回路應保證主電源交流回路短時斷電恢復供電時,應能自起。其余就地電控箱控制電壓采用220V AC。
b) 信號與測量
脫硝系統電子設備間不設常規音響及光字牌,所有開關狀態信號、電氣事故信號及預告信號均送入脫硝DCS或遠程I/O。脫硝系統電子設備間不設常規測量表計,采用4~20mA變送器(變送器裝于相關保溫柜)輸出送入脫硝DCS或遠程I/O。測量點按《電測量及電能計量裝置設計技術規程》配置。至少應有如下電氣信號及測量量:
45kW以上低壓電動機單相電流;
380V低壓回路的合閘、分閘狀態、電氣故障、遠方/就地控制切換開關的就地狀態;
所有電動機的合閘、分閘狀態、電氣故障、遠方/就地控制切換開關的就地狀態。
電氣量送入脫硝DCS或遠程I/O實現數據自動采集、定期打印制表、實時調閱、顯示電氣主接線、亊故自動記錄及故障追憶等功能。
c) 繼電保護
380V廠用系統及電動機由空氣開關脫扣器或另配繼電器實現保護。繼電保護配置按《火力發電廠廠用電設計技術規定》配置,基本配置如下:
電動機
框架斷路器
電流速斷保護、過電流、過負荷、接地保護、低電壓
塑殼斷路器加電機保護器
電流速斷保護、過電流、過負荷、堵轉保護、缺相保護、不平衡保護、低電壓
2.4.3.4拖纜
脫硝系統內所有電動起吊設施均采用拖纜供電,屬投標方設計范圍。
2.4.3.5 防雷、接地系統
a) 防雷系統
根據實際需要,在脫硝島區域內設計必要的防雷保護系統。該系統的布置、尺寸和結構設計應符合《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防雷保護范圍按滾球法核算。
b) 接地系統
脫硝系統的電氣接地系統設計應符合相關GB、DL及IEC標準的要求,與主廠房有不少于4處并接點接入入全廠電氣接地網,該區域內接地網接地電阻不應大于0.135歐姆。電氣設備以及其它建筑物的過電壓保護與接地按《交流電氣裝置的過電壓和絕緣配合》與《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進行設計。
2.4.3.6 電纜和電纜構筑物
a) 0.4kV動力電纜
所有電纜應是阻燃型電纜,控制電纜還應是屏蔽的。為保證全廠統一的電纜型號,電纜的選型如下:
380V電力電纜:ZRC-YJY22-0.6/1kV或ZRC-YJY- 0.6/1kV,C級阻燃。最小截面4mm2。
UPS系統、直流系統及消防系統電力電纜:NH-YJY22-0.6/1kV或NH-YJY-0.6/1kV,耐火。最小截面4mm2。
控制電纜:ZRC-kVV(P)22-0.45/0.75kV,C級阻燃。控制回路最小截面為2.5mm2,電流電壓回路不小于4mm2。
計算機電纜(主要用于模擬量):ZRC-DJF-46PGPR,C級阻燃。最小截面為1.0mm2。
通常,一條儀用變壓器的電纜應只傳輸一個變壓器的電壓或電流值。如果同一個電壓信號用于不同的需要(如:保護、測量、計量)應裝設分離的小型斷路器。變壓器電壓必須用獨立的電纜傳輸。最大電壓降不應超過2%。
耐熱電纜和移動電纜芯線應為銅絞線。
b) 在確定廠所需的動力電纜時,其絕緣等級和最小截面應嚴格按《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范》(GB50217-94)選擇,主要應考慮以下幾點:
在確定動力電纜載流量應根據設備負荷,導線材料、絕緣耐熱等級、安裝類型、環境溫度確定;絕緣等級應根據系統電壓和接地方式來選擇。
允許的最小導線截面應根據短路電流等級和開關切除時間進行選擇,使之與中低壓設備上可能產生的短路電流等級相一致,以防電纜損壞。
電纜因長度而產生的壓降。
環境條件(如溫度、濕度等)和敷設方式所引起的載流量下降。
c) 電纜連接裝置
0.4kV動力電纜及控制電纜不應有中間接頭。控制電纜應避免中間接頭。
d) 電纜設施
電纜設施應符合相關的標準和規范。
e) 電纜構筑物
應按相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在脫硝區域內規劃架空電纜通道,裝制氨系統區域內可采用架空和電纜溝結合的敷設的方式。
f) 電纜防火阻燃
依據有關標準和規范,電纜應有防火阻燃措施。
2.4.3.8 電氣設備布置
a) 電氣設備就地布置,布置應滿足相關規程、規范的要求。
b) 電氣設備的布置應考慮足夠的操作、檢修空間,配電室應考慮防火要求。
2.4.3.9 電壓設計要求
a) 電壓等級
本工程將采用下列電壓等級:
380/220V±5%、50Hz、三相四線制直接接地系統(機爐單元、保安、公用、照明檢修及廠區)
用于容量小于200kW的電動機、小動力負荷、特殊設備的不間斷電源以及照明和室內插座的電源。
220V DC-12.5~12.5%
作為應急裝置,控制電源
AC 220V 50Hz UPS
不停電電源
12V±10%,50Hz±10%
用于密閉金屬容器中
24V±10%,50Hz±10%
用于密閉金屬容器外維修
b) 電壓降
配電回路的設計應使回路所接母線的最低電壓不低于系統正常電壓的下列百分數。
電動機回路
配 電 回 路
正 常 運 行 時
起 動 時
380V電動機
380V電動機
母線最低電壓
95%
80%
照明回路
配電回路
正常運行時
短 時
母線最低電壓
95%
93%
控制回路
交流控制回路:90%
直流控制回路:90%
儀表電源回路
儀表電源回路:98%
2.4.4 電氣設備總的要求
2.4.4.1 電氣設備防護等級
電氣設備防護等級的選擇應滿足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2.4.4.2 防止觸電措施
對于可能接觸的帶電裝置和設備,也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
2.4.4.3 電氣設備的顏色標識
電氣設備外殼的顏色由招標方指定或確認。
2.4.4.4 電氣設備耐壓要求
400V設備額定絕緣電壓:690V
絕緣水平:工頻2500V(1分鐘)
3 投標方設計數據
投標方設計數據如下 (不限于此)。
序號
項 目 名 稱
單 位
數據
1
性能數據
1.1
一般數據
-NH3/ NOx
mol/mol
-NOx脫除率,性能驗收期間
%
NOx脫除率,加裝附加催化劑前
%
-脫硝裝置氨逃逸率
mg/Nm3
-脫硝裝置可用率
%
-脫硝裝置漏風率
%
-脫硝裝置對鍋爐效率的影響
%
1.2
消耗品
-還原劑
t/h
-工藝水
m3/h
-儀用壓縮空氣
Nm3/h
-廠用壓縮空氣
Nm3/h
-電耗
kWh/h
1.3
脫硝裝置出口污染物濃度
(6%O2,標態,干基)
-NOx 以 NO2 表示
mg/Nm3
-NH3
mg/Nm3
-N2O
mg/Nm3
1.4
噪音等級(最大值)
-所有設備(距聲源1米遠處量)
dB(A)
≤85
2
脫硝設備
(1)
氨加入系統
-型式
-噴嘴數量
-管道材質
(2)
催化劑
-型式
-層數/每層高度/每層體積
-活性溫度范圍
-孔徑或間距(pitch)
-基材
-活性物質
-體積
m3
-重量
t
更換催化時間

-煙氣流速
m/s
(3)
氨水供應泵

型號
MPa
數量

出口壓力
軸功率及電動機功率
流量

第二章 脫硝工作及供貨范圍1 概述
總的范圍包括本工程脫硝系統的設計、設備制造(含現場制作設備)、設備及材料供貨、運輸、改造、安裝、調試和整套裝置的啟動、168運行、試運行、技術服務、人員培訓、竣工驗收、消缺、最終交付和售后服務等所有工作。本次總承包工程還包括鍋爐鋼架等的改造工作,上述工作的調試等均由投標方負責。對脫硝布置有影響而必須改造的原有設備、管道、檢修起吊設施、平臺扶梯、等的改造均由投標方負責。拆除下的設備材料歸招標方所有,放置于招標方指定廠內相應位置。性能考核試驗由招標方組織,投標方參加并配合。
對于屬于整套設備運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招標文件附件未列出或數量不足,投標方應免費予以補足。
投標方交付的全部脫硝島工程,應符合中國有關質量、安全、消防、環保、勞動衛生等各方面的強制性標準。投標方的工作內容還應包括:完成現場設備管道的名稱、色環、介質流向、區域警示線的標示;設備、閥門標示牌的懸掛并且要符合招標方的實際規定;為達到安全、消防、健康、環保等目的應完成的標識性工作。投標方應具有還原劑供給系統的消防設計資要質求,本工程所有的消防設計審核、竣工驗收(由地方消防部門審核與驗收),由投標方負責,招標方配合。
脫硝島范圍內所有設備包括工藝、儀控、電氣、土建、建筑、結構、給排水、消防、暖通、通信、初步設計、詳細設計、供貨、安裝與施工等全部屬于投標方范圍。
投標方應按照招標方的總體進度要求,組織或參加設計聯絡會,按時提供基本設計和詳細設計文件及施工、調試、運行說明。
投標方應對招標方的安裝調試運行、維護和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培訓。
投標方應負責完成為滿足性能考核試驗所需接口、測點平臺等工作。
投標方應派遣技術專家參加由招標方組織的性能考核試驗。
投標方應在投標文件中按系統分類,詳細列出所供設備和材料(包括進口設備、部件和材料)、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器具詳細清單。
投標方選擇的制造和設計分包單位,由投標方提出,招標后由招標方決定。投標方應對分包設計的圖紙進行確認,并應派專業技術人員前往分包制造廠進行指導和監造,同時投標方應在分包商確定后1月內向招標方提交其監造計劃。
對分包商的招標和技術協議的簽訂,必須通知招標方參加。
2 供貨范圍2.1 供貨原則
投標方負責SNCR/SCR聯合工藝脫硝系統的設計、土建、供貨、運輸、安裝、調試、性能考核、人員培訓、技術服務等內容。
投標方按本招標文件確定的供貨范圍供貨、并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投標方的供貨應滿足招標文件技術規范的要求。
投標方應根據招標方提供的原始數據、技術要求和現場限定的條件,合理選擇其供貨范圍內的設備和材料,保證其性能指標和系統安全可靠地運行。
本工程所采用的設備應采用目前先進的技術,即具有高的可靠性、可操作性、可維修性和可擴展性。投標方應對所有國內設備都列出生產廠家,對所供進口設備(招標方已指定的除外)推薦三個生產廠家供招標方確認,投標方在商務報價中以最高價計入合同總價。
以下為工藝、電氣和儀表控制部分供貨的最低要求,但不限于此:
所有轉動設備(泵、風機、攪拌設備等)的電動機及共同底座(包括地腳螺栓)隨主設備供貨(水泵軸封密封排放應配置接水排放設施)。
所有設備(擋板門、閥門等)的執行機構隨主設備供貨。
所有安裝于設備上的就地儀表,如:溫度、壓力(壓差)及液位測點等,隨設備一同供貨。
用于機械設備、管道緊固和安裝所需材料、螺栓、墊片以及配套法蘭等,將隨機械設備一起供貨。
投標方應提供特殊的合金鋼焊接材料和焊接工藝規范,包括還應提供需進行特殊培訓的焊接母材和焊接材料。
所供設備油漆完好,所有投標方供貨范圍內設備及設備本體自帶的鋼結構、管道、支吊架等的防腐底漆屬于投標方的供貨內容。面漆及用于現場修補的面漆材料由招標方負責完成。
除了機械設備外,所有其它設備、管道、支吊架等和金屬構件在車間除銹、涂刷底漆并根據合同的技術要求供貨至現場。
投標方提供隨機備品備件和運行、維護專用工具(包括安裝、調試期間和質保期內需要的備品備件和運行、維護專用工具,以及大修需要的專用工具)。
投標方應提供質保期后三年備品備件清單供招標方選擇(包括需加裝的催化劑)
·投標方應與鍋爐本體積極配合,及時提供鍋爐結構設計需要的各點荷載。
脫硝裝置平臺、扶梯、欄桿由投標方提供。
2.2 供貨及工作內容2.2.1設計范圍
整個脫硝系統包括鍋爐SNCR區、SCR區。投標方負責鍋爐本體SNCR區、SCR區脫硝系統工藝、儀表及控制、DCS、電氣系統、保溫及防腐、等專業的全部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竣工圖設計)。投標方負責整個脫硝系統的土建、暖通、火災報警、給排水、消防及通訊等專業的施工設計(不含氨水制備)。
投標方應對整個脫硝系統提供性能保證。
鍋爐鋼架外1.0m以內的給排水管道、電纜橋架、綜合管架的設計須由招標方認可。
2.2.2脫硝系統供貨范圍
投標方供貨范圍應包括鍋爐SNCR、SCR區區域內的所有工藝、電氣、儀控的設備和材料。除招標方特別注明由招標方供貨外的部分均由投標方供貨。
投標方應對脫硝島的完整的系統和設備、管道及閥門等進行供貨,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功能完整的鍋爐脫硝系統,至少應包括氨溶液稀釋、計量、分配系統及噴射系統、壓縮空氣系統、催化劑、煙氣分析CEMS裝置等。
2)鍋爐脫硝裝置區內的全部管道。
煙道系統:全部范圍,包含的由于增加脫硝裝置造成的現有煙道的改造,進出口煙道的引接,以及煙道支吊架、SCR入口煙道擋板門、膨脹節(如需要)等所有部件。為滿足SCR要求的煙氣流場而設置的導流板、靜態混和器和其它裝置整流裝置,無論其安裝的位置是否在投標方或鍋爐廠供貨的煙道內,均為投標方供貨范圍。
SNCR、SCR反應器:包含反應器噴嘴、伸縮節、殼體、催化劑、殼體內部所包含的支撐結構、煙氣整流裝置、密封裝置等。
催化劑裝卸系統:滿足催化劑在安裝和卸下時所需要的設備,包括催化劑運送器,升降裝置、滑軌等。
吹灰系統:包括吹灰系統所有必須的所有設備部件、相關閥門管路系統、控制設備等。
煙氣分析CEMS裝置等
包括檢測平臺,儀表維護平臺,性能試驗的測點及測點平臺等的平臺扶梯。
儀表和控制設備部分
投標方負責脫硝范圍內所有儀表及控制系統的設計、采購及安裝調試,并負責對用戶的培訓。投標方應負責脫硝區域的電纜接線設計、敷設設計和供貨(包括電纜、電纜橋架和埋管等輔材)。
由投標方提供的整套脫硝儀表和控制設備,應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設備:
1)脫硝SCR和SNCR部分DCS控制系統。
2)儀控配電柜(帶電源自動切換裝置)。
3)現場安裝的控制箱、儀表保溫/保護箱和接線盒等,包括箱柜內外所有儀表設備和材料、接線等。現場安裝的控制箱、儀表保溫/保護箱和接線盒采用不銹鋼材質。
4)脫硝系統內所有儀表及控制設備。
5)脫硝系統內所有儀表閥門及導管等安裝材料,儀表閥門及導管采用不銹鋼(除特殊要求外)。
6)脫硝系統范圍內儀表測量信號的伴熱裝置和伴熱電纜。
7)脫硝系統內所有儀表及控制設備的防雨設施。
8)氣動閥門的氣源所配的減壓過濾器,流量控制閥和氣源管路等附件。
9)投標方所供儀表和控制設備范圍內的全部電纜、橋架和埋管(包括管件、管接頭、護線帽等)。與DCS、PLC遠程I/O連接的電纜。
10)投標方在投標書中列出儀表和控制設備的細化清單,包括型號、廠家、數量等。
電氣系統:包括供配電系統、電氣控制與保護、保護裝置整定計算、照明、檢修系統及安全滑線、防雷接地系統、通訊系統、火災探測和報警系統、電纜及其敷設和電纜構筑物以及事故保安電源系統、直流系統等配套部分。
11)投標方提供滿足脫硝系統安全運行的配電、MCC所需的設備及附件,MCC的設計應滿足廠用電系統的有關要求。所有0.4kV用電設備總電源由招標方負責提供,設計及供貨分界點在招標方0.4kV開關柜設備電纜端子處,此端子以后的供配電由投標方負責。脫硝系統所需的直流及UPS總電源由招標方負責提供,設計供貨分界點在投標方直流分屏及UPS配電盤電纜端子處,此端子以后的供配電由投標方負責。
屬投標方設計范圍內的電氣設備之間的連接電纜必須由投標方設計及供貨。
消防、通訊、接地、、給排水、廢液處理系統。
脫硝島鋼結構的建構筑物
保溫、防腐:
① SNCR、SCR區保溫防腐均為投標方設計。
② 設備的底漆應在工廠完成,并提供必要的現場補漆。設備面漆色由招標方統一施工。
③除了機械設備外,所有其它設備、管道、支吊架等和金屬構件所有底漆應在工廠完成。最后一道面漆由投標方提供并運送至現場,由招標方施工。
備品備件和專用工具
投標方應向招標方提供隨機及一年內備品備件和專用工具,并納入脫硝系統總價。所謂隨機備品備件,指的是滿足安裝、調試和質量保證期所必需的必要的備品備件。
3.工作范圍3.1 投標方設計、安裝、施工范圍
投標方范圍為全部脫硝島(如省煤器和鍋爐鋼架等的改造)以及由于脫硝島建設引起的其它相關設備的改造工作。投標方的工作范圍的劃分至少涉及如下內容,但不限于:
脫硝反應器系統(含噴氨系統、催化劑、吹灰系統)、氨噴射系統閉式冷卻水系統、雜用和儀用壓縮空氣系統、吹灰空氣系統、測量、儀表和控制系統、電氣系統、土建、運輸、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火災報警及消防控制系統、通訊工程、省煤器和鍋爐鋼架等的改造等。
以上工作范圍均包括系統和設備的設計、采購、制造、運輸、建筑安裝施工、調試、檢驗、試驗、試運行、消缺、培訓以及工程移交后的售后服務等。
3.2 供貨清單附表
請投標方按照附表(招標附件excel文件)統一格式填寫設備供貨清單等表格,附表含8個脫硝供貨清單表,表格中已經填寫的項目及內容不得刪除和修改、不得拆分或合并單元格,沒有的項目標以“無”,表中項目并不完全包含各系統的所有設備,投標方應如實以EXCEL格式詳細填寫完整的設備、部件和材料等,投標方需增加的設備項目請在設備供貨清單表格的最下的“其它”欄填寫,預留行不夠可以自行整補。對于表格有異議的請在“脫硝技術規范偏差表”里說明但不得修改表格格式和內容。除設備供貨清單表格以外的其它表格的填寫原則與設備供貨清單表格填寫原則相同。表格里除產地、備注欄以外必須填寫清楚,設備備選廠家填寫按照設備供貨清單表格第一行示例在同一欄填寫,進口設備應填寫設備原產地,各種泵、還原劑噴嘴、氨逃逸率分析儀表及煙氣分析CEMS裝置等關鍵設備均要求采用國內一流產品(二家)或進口國內成套(報一家)。
表1工藝部分設備和材料供貨清單(2臺爐)
序號
設備名稱
規格(型號)參數
材質重量
單位
數量
制造廠
產地
備注

格蘭富
上海
脫硝系統設備供貨范圍見上表,但不限于此。最終設備數量及參數需以滿足現場施工和技術協議要求為準,但所有泵品牌均選用格蘭富。,如設備、材料數量、參數有變化,價格不變
表2脫硝系統閥門供貨清單(2臺爐)
序號
名稱
單位
公稱通徑
驅動
型式
閥體
材料
閥芯
材料
數量
生產廠家
產地
備注
1
SNCR系統
2
SCR系統
說明:投標方按照閥門通徑大小排序列出脫硝系統全部閥門個數。
表3 材料供貨清單(2臺爐)
序號
設備名稱
型號及規格
材質重量
單位(噸)
數量
廠家產地
備注

SCR系統

SNCR系統

其它
說明:材料供貨范圍見上表,但不限于此。最終設備數量及參數需以滿足現場施工和技術規范要求為準,如有變化,價格不變。
表4電氣設備和材料供貨清單(2臺爐)
序號
設備名稱
規格(型號)參數
材質重量
單單位
數量
制造廠
產地
備注
1
動力控制箱
2
中壓控制柜
2.1
3
拖纜
3.1
4
動力電纜
5
控制電纜
6
照明燈具
7
電纜橋架
8
防火封堵材料
9
PC段配電柜
注:
脫硝系統設備供貨范圍見上表,但不限于此。最終設備數量及參數需以滿足現場施工和技術協議要求為準,如設備、材料數量、參數有變化,價格不變
表5儀控設備和材料供貨清單(2臺爐)(由廠家填寫完整)
序號
設備名稱
規格(型號)參數
材質重量
單位
數量
制造廠
產地
備注

SNCR區域

SCR區域

在線監測系統
注:
脫硝系統設備供貨范圍見上表,但不限于此。最終設備數量及參數需以滿足現場施工和技術協議要求為準,如設備、材料數量、參數有變化,價格不變
表6進口件清單(2臺爐)
序號
設備名稱
規格(型號)參數
材質重量
單單位
數量
制造廠
產地
備注
表7備品備件清單(2臺爐)
序號
設備名稱
規格(型號)參數
材質重量
單位
數量
制造廠
產地
備注
表8專用工具清單(2臺爐)
序號
設備名稱
規格(型號)參數
材質重量
單位
數量
制造廠
產地
備注

第三章 脫硝技術資料及交付進度1 一般要求
1.1 投標方提供的資料應使用中國法定計量單位。技術資料和圖紙的文種為中文。外方提供的圖紙和資料應翻譯成中文隨同原文一并提交招標方。圖紙資料以中文為準,圖紙資料除提供書面文件外還應提供U盤。圖紙應為AutoCAD2004格式,文本文件應為Word/Excel2003格式。
1.2 資料的組織結構清晰、邏輯性強。資料內容要正確、準確、一致、清晰完整,滿足工程要求。
1.3 投標方資料的提交應及時充分,滿足工程進度要求。在合同草簽后20天內提交主要技術資料清單及滿足工程初步設計的圖紙資料,其中脫硝裝置荷載所涉及的技術資料及圖紙資料需在7天內提交。
1.4 投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一般可分為投標階段,配合工程設計階段,設備監造檢驗,施工調試試運、性能驗收試驗和運行維護等四個方面。投標方須滿足以上四個方面的具體要求。
1.5 對于其它沒有列入合同技術資料清單,確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資料,一經發現,投標方也應及時免費提供。本期工程為2臺爐(設備)構成,投標方應及時免費提供新的技術資料。
1.6 招標方將及時提供與合同設備設計制造有關的資料。
1.7 投標方提供的最終版技術資料為每臺設備12套,電子文件每臺設備2套。
1.8 設備安裝完畢后,投標方應按機組分別提供1套完整的設備竣工圖。
1.9 投標方提供的圖紙應清晰,不得提供縮微復印的圖紙。
1.10 執行招標方提供的編碼標識系統,具體要求在下階段配合中詳細提供。
1.11 投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包括圖紙)均應有本工程專用標識,即蓋有“安徽六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30t/h鍋爐煙氣脫硝工程”圖章,修改版資料對修改部分應有明顯的標識或標注。
2 資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 在投標階段提供的資料
投標方應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滿足評標所需圖紙資料,投標時應提供的投標文件共12套(1正,11副,電子版2份)。
2.2 設備監造檢驗所需要的技術資料
投標方應提供滿足合同設備監造檢驗/見證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
2.3 施工、調試、試運、機組性能試驗和運行維護所需的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2.3.1 提供設備安裝、調試和試運說明書,以及組裝、拆卸時所需用的技術資料。
2.3.2 安裝、運行、維護、檢修所需的詳盡圖紙和技術文件,包括設備總圖、部件總圖、分圖和必要的零件圖、計算資料等。
2.3.3 設備的安裝、運行、維護、檢修說明書,包括設備結構特點、安裝程序和工藝要求、起動調試要領。運行操作規定和控制數據、定期校驗和維護說明等。
2.3.4 投標方應提供備品、配件總清單和易損零件圖。
2.3.5 投標方應提供專用工具使用說明及圖紙。
2.4 投標方須提供的其它技術資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2.4.1 檢驗記錄、試驗報告及質量合格證等出廠報告。
2.4.2 投標方提供在設計、制造、檢驗、驗收時所遵循的標準、規范和規定等清單。
2.4.3 設備和備品管理資料文件,包括設備和備品發運和裝箱的詳細資料(各種清單),設備和備品存放與保管技術要求,運輸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細表和外形圖。
詳細的產品質量文件,包括材質、材質檢驗、焊接、熱處理、加工質量、外形尺寸、水壓試驗和性能檢驗等的證明。
3 圖紙資料清單3.1 投標階段提供的資料
工藝描述
投標方應對SNCR、SCR和設備進行詳細的描述,應提供相應的圖紙、文件等技術資料。
工藝描述還應包括脫硝裝置的運行、維護說明文件:
正常運行。
啟動和停機步驟、各種停運后的啟動。
工藝運行監視和控制。
各計量模塊的調節說明。
檢修和年度大修。
投標方的設計數據
投標方應提供供貨范圍內設備的設計性能、設計數據,并按照技術規范的要求填寫和提供投標方設計數據。
儀表和控制部分投標資料
投標方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的內容和深度提供儀表和控制部分的投標文件;并提供兩個技術方案的設備清單(含需布置在電控樓內的盤柜數量、外形尺寸)。
其它資料和圖紙
投標方應提交評標所需的所有資料和圖紙。資料和圖紙應表達清楚,尺寸完整。
以上提到的所有數據表格應完整地填寫,并作為投標文件的一部分。投標方提交的投標文件中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資料和圖紙:
⑴ 總的項目資料
-時間進度表;
-質量管理大綱;
-主要分包技術資料。
⑵ 總的技術資料
-附圖、資料清單;
-脫硝系統總平面布置圖。
⑶ 各專業技術資料
-工藝系統圖
-系統區域各層平面布置圖及斷面布置圖
-設備材料清冊
-電氣原則接線圖
-電氣MCC配電接線圖
-含有與招標方電纜通道接口信息的電纜通道規劃圖
-儀表和控制
-控制系統設備材料清單
-控制系統配置圖及控制邏輯圖、SAMA圖
-聯鎖控制要求說明
-控制系統I/O清單
-其它部分
3.2 設計和建設階段的資料
設計和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資料應以“基本設計(資料)”“施工圖(資料)”和“竣工圖(資料)”狀態提交。投標方應根據計劃和工程的進展更新所有資料,并根據總的合同條件提交所有最終資料。
投標方應提交資料的時間表
投標方應提供脫硝系統里程碑進度圖或表格(具體時間在合同談判時進一步討論),具體要求見資料交付進度章節。投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至少應提供下列資料,但不僅限于此:
資料內容
3.2.1 工藝部分
1) 對施工圖設計的總體說明
2) 詳細的脫硝工藝流程圖,包括完整的物料平衡
3) 工藝各系統的PID圖
4) 脫硝裝置的總布置圖
5) 所有脫硝設備的安裝圖
6) 箱罐的工廠制造圖
7) 平臺扶梯、檢修軌道和起吊設施的安裝圖
8) 管道的計算(如熱膨脹、應力、阻力等)
9) 所有管道安裝圖,包括支吊架詳圖
10) 設備和材料總清單
11) 保溫、油漆、防腐清冊
12) 所有材料的規格及數量要求
3.2.2 運行維護說明
1)投標方應根據合同條件提供和提交每一特定系統的運行和維護說明,以及整個脫硝裝置的運行說明。
2)說明手冊的內容應完整而有針對性,設備名稱應與工程相統一,為闡明運行原理,說明中應包含裝置或工藝運行的詳細描述,包括流程圖、圖表、回路圖、管線圖及類似圖等。
3)運行說明應準確,易于理解,并應包含每一單個運行指令的次序。
4)維護手冊應對脫硝裝置所有組件和輔件的組裝和拆卸進行完整和精確的描述、故障判斷分析及消除方式。維護手冊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系統安裝和設備說明
日常維護和巡檢頻率
維護計劃(表格型式)
大修安排
查缺和補漏
備件清單
5)調試后資料
3.2.3 竣工圖
投標方應提供竣工圖,在設計、施工、安裝、試運和質量保證期期間發生的機械、電氣和儀控及土建方面的改動應在竣工圖中反映。
儀表和控制部分
儀表控制部分的初步設計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此:
1) 脫硝控制、現場控制盤和就地閥門控制箱平面布置圖。
2) 控制系統的原理框圖。
3) 控制原則性邏輯說明
4) 聯鎖保護原則性說明
5) 現場設備清單。
6) 控制閥門清單。
7) 開關執行器數量。
8) 現場控制盤和就地閥門控制箱清單。
9) 主要材料清單。
10) 測量點清單(根據P I圖的要求)。
11) 控制級別描述。
12) 儀控設備接地概念。
13) 火災報警及消防系統的要求。
14) 閉路監控系統的要求。
儀表和控制部分的施工圖設計文件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此:
1) 工藝控制、控制接線圖和工藝儀表圖
2) 現場設備清單
3) 安裝設備清單
4) 電纜敷設
5) 現場設備布置安裝
6) 儀表接地。
7) 聯鎖保護邏輯說明
8) 儀表接管圖
9)儀表施工圖
電氣部分
電氣部分的初步設計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此:
1) 脫硝裝置原則供電系統圖。
2) 電氣設備布置圖。
3) 電氣設備保護配置圖。
4) 用電負荷清單。
5) 主要設備材料清冊。
電氣部分的施工圖設計文件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此:
1) 供電系統原理接線圖
2) 380/220V配電裝置配置圖
3) 聯鎖和保護邏輯圖
4) 電氣設備控制接線圖
5) 電氣設備布置安裝圖
6) 脫硝裝置接地布置圖
7) 電纜橋架安裝及電纜敷設
8) 拖纜安裝
9) 設備及材料清冊
3.2.5土建、暖通、給排水、消防、通訊的初步設計或施工深度的提資
3.3 資料交接程序
為了更好、更快捷的合作,投標方應按要求將圖紙、資料送交到指定地址。
4 交付進度
資料交付進度總的要求:在合同草簽后 天內,提供滿足工程初步設計需要的“基本設計(資料)”。在合同草簽后 天內,提供滿足工程施工圖設計需要的“施工圖(資料)”(空格處由投標方填)

第四章 脫硝檢驗和性能驗收試驗1 概述
本附件用于合同執行期間對投標方所提供的設備(包括對分包外購設備)進行檢驗和性能驗收試驗,確保投標方所提供的設備符合規定的要求。
2 調試指導
在機械安裝、保溫及現場檢驗和試驗工作全部完成之后,由招標方委托的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脫硝系統的調試。
投標方應派調試人員和技術專家到現場指導或管理招標方操作人員正確處理和操作有關系統、設備和事件的處理。在系統調試前,投標方應向招標方提供完整的脫硝系統調試方案,調試人員據之進行調試工作。脫硝裝置調試的時間和負荷必須服從主機調試的時間和負荷安排。
投標方應負責為調試提供必需的特殊試驗儀器和工具。
若脫硝裝置存在缺陷,投標方應在招標方同意的時間內消除。
投標方應對脫硝裝置的啟動、調試工作承擔指導責任。
3 性能驗收試驗
性能驗收試驗的目的為了檢驗合同設備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由招標方委托的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脫硝系統的性能考核。
性能驗收試驗的地點為招標方現場。
性能試驗的時間:機組試驗一般在168小時試運之后半年內進行,具體試驗時間由招標方確定;單臺設備的試驗買賣雙方協商確定。
性能驗收試驗的內容:
3.1 脫硝效率
3.2 氨的逃逸率
3.3 控制系統的負荷跟蹤能力
3.4 NH3/NOx比
3.5 氨消耗量
3.6 電耗、水耗、壓縮空氣、蒸汽耗量
3.7 噪音
性能驗收試驗由招標方主持,投標方參加。試驗大綱由第三方提供,經招標方與投標方討論后確定。投標方要積極進行相關工作配合。
性能驗收試驗的費用
試驗在現場進行,由招標方承擔;在投標方工廠進行,則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之中。
性能驗收試驗結果的確認
性能驗收試驗報告由第三方編寫,經由招標方和投標方共同簽章確認結論。
進行性能驗收試驗時,一方接到另一方試驗通知而不派人參加試驗,則被視為對驗收試驗結果的同意,并進行確認簽蓋章。

第五章 脫硝技術服務1 投標方現場技術服務
1.1現場服務的基本要求
1.1.1 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的目的是保證所提供的合同設備安全、正常投運。投標方應派出合格的、能獨立解決問題的現場服務人員。投標方提供的服務人天數能滿足工程需要。如果由于投標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數不能滿足工程需要,招標方有權追加人天數,且發生的費用由投標方承擔;如果由于招標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數不能滿足工程需要,招標方要求追加人天數,且發生的費用由招標方承擔。
1.1.2 投標方服務人員的一切費用己包含在合同總價中,它包括諸如服務人員的工資及各種補助、交通費、通訊費、食宿費、醫療費、各種保險費、各種稅費,等等。
1.1.3 現場服務人員的工作時間與現場要求相一致。招標方不再因投標方現場服務人員的加班和節假日而另付費用。
1.1.4 未經招標方同意, 投標方不隨意更換現場服務人員。同時, 投標方將及時更換招標方認為不合格的投標方現場服務人員。
1.1.5 按下述表格填寫現場服務計劃,報價中相關費用應充分。
現場服務計劃表
序號
技術服務內容
計劃人月數
派出人員構成
備注
職稱
人數
1.1.6 在下列情況下發生的服務人天數將不計入投標方現場總服務人天數中:
由于投標方原因不能履行服務人員職責和不具備服務人員條件資質的現場服務人員人天員數;
投標方為解決在設計、安裝、調試、試運等階段的自身技術、設備等方面出現的問題而增加的現場服務人天數;
因其他投標方原因而增加的現場服務人員。
1.2 投標方現場服務人員應具有下列資質:
1.2.1 遵守法紀,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和制度;
1.2.2 有較強的責任感和事業心,按時到位;
1.2.3 了解合同設備的設計,熟悉其結構,有相同或相近機組的現場工作經驗,能夠正確地進行現場指導;
1.2.4 身體健康,適應現場工作的條件。
投標方要向招標方提供服務人員情況表。投標方須更換不合格的投標方現場服務人員。
1.3 投標方現場服務人員的職責
1.3.1 投標方現場服務人員的任務主要包括設備催交、貨物的開箱檢驗、設備質量問題的處理、指導安裝和調試、參加試運和性能驗收試驗。
1.3.2 在安裝和調試前,投標方技術服務人員應向招標方技術交底,講解和示范將要進行的程序和方法。
1.3.3 對重要工序(見下表),投標方技術人員要對施工情況進行確認和簽證,否則招標方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經投標方確認和簽證的工序如因投標方技術服務人員指導錯誤而發生問題,投標方負全部責任。
投標方提供的安裝、調試重要工序表
序號
工序名稱
工序主要內容
備注
1.3.4 投標方現場服務人員應有權全權處理現場出現的一切技術和商務問題。如現場發生質量問題,投標方現場人員要在招標方規定的時間內處理解決。如投標方委托招標方進行處理,投標方現場服務人員要出委托書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1.3.5 對安裝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及時指出,并通知建設單位。
1.3.6 投標方對其現場服務人員的一切行為負全部責任。
1.3.7 投標方現場服務人員的正常來去和更換事先與招標方協商。
招標方的義務
招標方要配合投標方現場服務人員的工作。
2 培訓2.1 總則
培訓分為工廠培訓和現場培訓。工廠培訓指在承包商設備制造廠、同類型運行電廠、正在施工的建設工地對業主維護、運行人員的培訓和在同類型電廠的仿真機對業主運行人員的培訓;現場培訓指在業主建設現場的培訓。培訓的目的是:通過講授投標方所供設備的主要運行原理、制造工藝、運行性能及設備構造技術特點、QA、QC管理使業主技術人員掌握設備投運后的管理維護方法。投標方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交詳細的培訓計劃。工廠培訓和現場培訓應著重于主要設備的維護和運行,包括但不限于附表工廠培訓表內容。
投標方為完成培訓計劃所編制的培訓大綱中,除了提供其供貨范圍內的設備資料外,還應提供一套培訓維護人員用的錄像資料。
附件(工廠培訓表)中每個方格內的內容凡未另行注明的,只代表要培訓的一個單項。
投標方應保證滿足(參加工廠培訓的人數和培訓時間表)所述的工廠和仿真機培訓受訓人員的人數和培訓期要求。
工廠、現場培訓在從脫硝系統安裝開始到機組滿負荷商業運行中某時間進行,具體日期在第一次設計聯絡會上確定,但培訓內容應與工程進度相一致。
培訓計劃中應以附件(工廠培訓表)作參考,列出投標方安排在工廠、同類型運行電廠、正在施工的建設工地、同類型電廠仿真機和現場對業主受訓人員進行培訓所需的教師費、設施費等費用以及業主受訓人員的往返交通、食宿費用和醫療保險費用,該費用單獨報價,并進入投標評估。
投標方要以附件(工廠培訓表)作為參考,列出投標方安排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在工廠、同類型運行電廠、正在施工的建設工地、同類型電廠仿真機準備采用的培訓方法。需特別指出:投標方應重點進行對運行人員在同類型電廠跟班實習和同類型電廠仿真機的培訓。
投標方要以附件(工廠培訓表)作為參考,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在現場準備采用的培訓方法。
2.2 投標方的責任和義務
投標方同意接受招標方在投標方工廠進行的技術培訓。投標方要盡一切努力使業主受訓人員達到培訓的要求。
投標方應指定一名勝任的、并經設備制造廠家批準的技術人員負責組織和協調工作,這位技術人員的具體職責由雙方確定。投標方應在投標文件中指明服務人月數。
按照培訓計劃,在培訓期間,投標方應指派技術熟練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對招標方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并解釋本合同范圍內的一切技術問題。
投標方應于培訓開始前一個月向招標方提交初步培訓計劃以供招標方確認。最終培訓計劃應按照招標方技術人員的實際需要經雙方協商確定。
在商定的培訓期內培訓應是連續的。
培訓計劃將按每一具體專業的要求進行,主要包括:
——專題系統地講授設備性能、構造、主要和輔助系統等。
——參觀同類型工廠。
——在正在安裝和調試的同類型廠方現場實習。
——運行人員在同類型廠中跟班實習。
——提供所有必須的培訓資料(如教科書、手冊、圖紙)、設備、工具和儀表等。
投標方要為業主的受訓人員提供編排嚴謹、良好的培訓手冊。投標方應保證招標方技術人員能在上述工廠的不同崗位得到培訓以使他們能夠理解并掌握合同設備的技術、操作、檢驗、修理和維護技能。培訓開始前,投標方應向招標方技術人員詳細講解操作規則和工作注意事項。
培訓期間,投標方應免費向招標方技術人員提供試驗工具、技術資料、圖紙、參考數據、安全用品、交通工具、文具和培訓所需的用品和其他必需品。
投標方應在培訓結束時對每個受訓人員的成績予以評價,這些成績應以保密方式通知業主。
2.3 業主的義務
招標方應通知投標方被培訓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職務和專業。
為了完成培訓計劃,凡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中斷培訓去休假。
培訓計劃和內容由投標方在投標文件中列出(格式)。
培訓計劃、內容、人月數等如下表(兩臺鍋爐脫硝系統):
序號
培訓內容
計劃人月數
培訓教師構成
地點
備注
職稱
人數
注:
1. 受訓人員應親臨制造廠觀看裝配和試驗中的重要事項。
2. 培訓內容包括系統的硬件和軟件。
3. 概況——指工作原理、操作規程、制造方法、構造材料、運行特征說明、可能發生的故障、原因及糾正措施。
4. 維護和檢修——為使設備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所需維護工作的詳細說明以及常見故障修理方法的詳細說明。
3. 設計確認
投標方所有的設計、關鍵圖紙資料及相關變更等都需經過業主或業主工程師確認。招標方關聯單位和投標方必要時可采用書面或其它方式聯系,書面通知和雙方代表口頭聯系的信息應及時通知招標方確認,雙方確認的事項以書面確定。
本工程涉及鍋爐本體的改造,其設計文件需得到原鍋爐廠家確認。若由此產生的費用含在投標報價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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