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業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生活用紙技改項目
建設項目工程概況
紙業有限公司由于技術設備、規模及市場等原因決定在原廠址利用現有廠房建設10萬噸高檔生活用紙生產線。項目為年產10萬噸衛生紙原紙技改項目,原料采用外購漂白木漿及漂白竹漿。項目總投資14755.33萬元。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概述
本項目施工期主要環境問題是施工廢水、廢氣、噪聲、固廢及水土流失等,工程運行期中存在主要環境問題為①污廢水;②設備及車輛噪聲;③項目廠區鍋爐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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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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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恒佳紙業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生活用紙技改項目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管理辦法》(環發2006〔28〕號)第八條要求,“四川恒佳紙業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生活用紙技改項目”建設向公眾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設項目工程概況
四川恒佳紙業有限公司由于技術設備、規模及市場等原因決定在原廠址利用現有廠房建設10萬噸高檔生活用紙生產線。本技改工程在四川恒佳紙業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利舊部分廠房建設,不新征土地。四川恒佳紙業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位于眉山市西北方向的永壽鎮眉山經濟開發區東區最南端。項目為年產10萬噸衛生紙原紙技改項目,原料采用外購漂白木漿及漂白竹漿。項目總投資14755.33萬元。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概述
本項目施工期主要環境問題是施工廢水、廢氣、噪聲、固廢及水土流失等,工程運行期中存在主要環境問題為①污廢水;②設備及車輛噪聲;③項目廠區鍋爐燃燒產生的廢氣,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惡臭氣體;④固體廢物等。
三、環境影響評價
1、大氣環境影響
經預測,項目營運期有組織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對環境影響小,正常和非正常排放均不會導致區域及各敏感點大氣環境質量超標,不會因項目建設而造成區域大氣環境功能的改變。
項目以廠區廢水站邊界、煤堆棚邊界為中心設置50m的衛生防護距離,經調查目前該范圍內無住戶居住、不涉及環保搬遷;同時,環評要求,在此距離內今后不得遷入人群居住及三產類生活服務設施,以及食品、醫藥類成品生產企業。
2、廢水達標排放分析
項目廢水量不大,廢水經廠內廢水站處理后達標排入園區污水管網。
3、噪聲影響分析
經預測,采取相應降噪聲措施后,廠界噪聲達標,噪聲不擾民。
4、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項目鍋爐爐灰渣外銷作制磚原料;廢包裝材料由供貨商回收;廢水站漿渣、污泥經脫水后送鍋爐房配煤燃燒。廠區設置灰倉、渣倉,污泥及漿渣設置暫存間,所有廢渣暫存場所均必須采取“防滲、防腐、防雨、防流失”措施。總體而言,項目產生的工業固廢對環境影響不明顯。
四、環保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廢水:企業自建廢水處理站一座,采用“高效淺層氣浮+生物接觸氧化”兩段處理工藝。項目廠區濃白水全部回用于漿料的調漿、稀釋,稀白水經廢水站淺層氣浮處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碎漿和漿料準備工段,其余送生化處理工段與生活污水等一并處理,最終達到GB3514-2008中“造紙企業”的廢水排放標準后,排入園區管網,最后排入岷江。
項目對廢水排放點、排污管道及水池采取防滲措施。全廠建有容積為500m3的廢水應急池。本環評提出,項目必須杜絕事故排放,廠區排污口應安裝CODCr、氨氮在線監測裝置。項目必須確保異常狀況下,事故廢水、應急處理及搶險廢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無害化處理達標前進入岷江。
廢氣:項目廢氣主要來自燃煤鍋爐煙氣。鍋爐采用沸騰爐鍋爐,燃煤含硫率為0.7%,鍋爐煙氣擬采用“石灰石石膏法煙氣脫硫+布袋除塵器”等技術進行凈化處理,最終經45m高的排氣筒排放。項目燃煤鍋爐需預留采樣平臺和采樣孔。
項目紙機車間干燥部濕熱廢氣采用密閉集氣罩收集、由20m高排氣筒排放。同時,本評價要求針對項目其它廢氣(均為粉塵)采取布袋收塵治理措施,可確保其達標排放。
項目以廠區廢水站邊界、煤堆棚邊界為中心,設置50m衛生防護距離;經調查,目前該范圍內無住戶居住、不涉及環保搬遷。本環評提出,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今后不得遷入居住及生活服務設施,以及不得遷入食品、醫藥行業成品生產企業。煤堆場揚塵采取加強管理、灑水抑塵的措施。
噪聲:項目噪聲經最大限度地優化總圖布置,合理布局,并對高噪聲源有針對性地采取降噪、隔聲、消聲及減振等綜合措施后,實現廠界達標,項目噪聲影響滿足相關要求。
固廢:固廢分類處置并實現固廢資源化或妥善處置。項目制漿車間除砂器排渣、壓力篩排渣,均送企業鍋爐房配煤燃燒;損紙用于于制漿工段,廢包裝材料由供貨商回收,不排放;鍋爐爐渣、粉煤灰均為外售作磚廠綜合利用;廢水站污泥及漿渣,脫水后送鍋爐房配煤燃燒;生活垃圾經垃圾桶收集,由眉山市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廠內設置鍋爐渣倉、灰倉,并設置污泥、漿渣等固廢的暫存間,所有暫存場所均采取“防滲、防腐、防雨、防流失”措施,分類暫存廢物。
五、項目建設可行性分析
四川恒佳紙業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生活用紙技改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符合當地規劃。項目符合清潔生產要求。項目的環保措施可實現廢氣、廢水等污染物達標排放,對各環境要素的影響很小,不會因項目建設而改變區域環境功能,不會造成環境質量出現超標,區域環境質量總體上將維持在現狀水平。只要認真落實本報告所提出的減緩措施,真正落實環保措施與主體工程建設的“三同時”制度,項目建設所產生的影響是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因此,從環保的角度而言,本項目在眉山經濟開發區東區擬選址處進行建設可行。
六、本環評報告書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主要事項、具體形式和查閱方式及起止時間
本次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為:項目建設區域的有關部門以及周邊當地居民,對象為農民、教師、學生、公務員等。
擬采取的公眾參與方式:通過網站向公眾公布環境信息,采取問卷調查的方式向公眾征求意見。征求公眾對項目選址、施工和運營期將產生的對項目所在區域自然和社會環境影響的看法和建議。
本評價的報告書簡本可在項目建設單位及評價單位索取。
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公眾可以通過書信、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反饋給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
八、環評單位及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名稱:四川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通訊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號 郵編:610041
聯系人:潘成武
聯系電話:028-85530375 傳真:028-85530375
電子郵箱:201982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