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名稱: 江山市恒鑫塑業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 新建
投資額: 5008(萬)
聯系人: 金云
聯系方式: 4447179
江山市恒鑫塑業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汽車塑料裝飾配件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
我局受理了由江山市恒鑫塑業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商達環保有限公司編制的《年產5000噸汽車塑料裝飾配件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等許可申請材料,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行政許可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況:
1、建設單位名稱:江山市恒鑫塑業科技有限公司
2、項目所在地:江山市清湖鎮工業功能區祝家坂村
3、建設內容:項目總投資5008萬元,項目用地20.3畝,總建筑面積16480平方米,新購生產設備,建年可形成年產5000噸汽車塑料裝飾配件生產線的生產能力。
二、可能對環境的影響:
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粉塵和注塑廢氣。
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與冷卻水。
本項目主要噪聲污染源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噪聲源強為70-80dB(A)。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廢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三、擬采取的環保措施:
①粉塵
建議企業在破碎攪拌出口處設置集氣罩,粉塵由集氣罩收集后通過高密度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不低于15m排氣筒高空排放,粉塵的有組織排放濃度小于《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限值,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對于無組織排放的粉塵,本環評要求企業在車間內安裝排風扇,加強車間內通風,對周圍環境影響很小。
②注塑廢氣
注塑廢氣收集后經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15m高的排氣筒高空排放,有組織排放濃度能夠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二級標準限值,對周圍環境空氣的影響;對于無組織排放的注塑廢氣,由于其產生量較少,只要加強車間內空氣通風。
①間接冷卻水
本項目間接冷卻水循環利用,不排放,只需定期補充損耗量即可。
②生活污水
項目生活污水經地埋式處理設施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一級標準后排放,最終排入江山港。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建議在高噪聲設備底部增設防震墊,并加強設備維護和廠界綠化,再經建筑物隔聲、空氣吸收等因素聯合作用,本項目廠界噪聲貢獻值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廢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廢活性炭委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集中清運處置。
需要了解環境影響評價基本結論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的單位和群眾,請到江山市恒鑫塑業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商達環保環評單位查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即日起,公眾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詢相關信息,并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反應問題請留下聯系方式(姓名、地址、電話或郵箱),以便我們及時答復反饋。
聯系電話:
江山市環保局 4031913 電子郵件:
dasal@sina.com
江山市恒鑫塑業科技有限公司 金云:13757001689
浙江商達環保有限公司 鄭華成:68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