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
項目概況
建設污水處理廠,提高污水接納能力的規劃要求,設計污水處理能力30000m3/d。本項目二期估算總投資約8085.59萬元,占地面積28.6畝,選擇“Carrousel氧化溝”工藝方案,污水經處理后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類標準排入官溪河。
營運期:
廢水:本工程投入運行后,新增污水處理能力3萬m3/d,區域城市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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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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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名稱: 桂陽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 新建
聯系人: 唐林生
聯系方式: 4442007
桂陽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桂陽縣城鎮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審批前公示
經審議,我局擬于近日內批準《桂陽縣城鎮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局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聯系地址:郴州市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 郵編:423000
聯系電話:0735-237201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桂陽縣城鎮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
建設地點
桂陽縣鹿峰街道新城村(原城郊鄉新城村)
建設單位
桂陽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
根據桂陽縣城總體規劃方案(2012—2030)中提出建設污水處理廠,提高污水接納能力的規劃要求,桂陽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擬在桂陽縣鹿峰街道新城村(原城郊鄉新城村)建設桂陽縣城鎮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設計污水處理能力30000m3/d。本項目二期估算總投資約8085.59萬元,占地面積28.6畝,選擇“Carrousel氧化溝”工藝方案,污水經處理后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類標準排入官溪河。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施工期:
該建設工程施工期擬定為一年,2013年12月開工建設,預計2014年12月投入試運行。施工期會產生施工噪聲、施工廢水、生活污水、施工棄土、揚塵和局部水土流失。工程對上述可能對環境有影響的因素均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其對環境的影響有限。施工期環境影響大多是短期的,活動結束后可恢復,不會對當地環境產生影響。
營運期:
廢水:本工程投入運行后,新增污水處理能力3萬m3/d,區域城市污水排入西水河的主要污染物BOD5、CODcr、SS、NH3-N、TP的預計削減量分別為1095 t/a、2080.5 t/a、1971 t/a、186.15 t/a、21.9 t/a。
廢氣:本工程建成投入運行后,廢氣對環境空氣的影響來自進水區(即格柵與氧化溝)和污泥區(脫水機房)的惡臭氣體,排放形式為低空無組織排放。污水處理廠的惡臭物質排放量與水質、處理規模、當地氣候、相對濕度、季節和處理工藝等有關。根據桂陽縣城鎮污水處理廠現有工程的實際情況,本評價擬定大氣防護距離為100 m。按規定,在大氣防護距離內今后不得建設居民生活點、醫院或學校,也不得建設與人類生活密切相關的飲食店、旅社等服務點。項目落實各項惡臭防治措施及衛生防護距離后對周圍空氣環境質量影響較小。
噪聲:污水處理廠的噪聲主要來自污泥泵房和鼓風機房。污水泵、污泥泵、潛水攪拌機主要為潛水式安裝,經過水體隔聲后傳播到外部環境噪聲會大大衰減;鼓風機設置在鼓風機房內,對鼓風機采取隔聲罩和房內墻貼隔音材料。經類比調查及預測計算,污水處理廠噪聲對外環境影響不大。
固體廢物:本工程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格柵渣、脫水污泥及少量生活垃圾,擴建工程完成后,經計算,每年新增格柵渣548 t,沉砂438 t,剩余污泥821 t,生活垃圾1.825 t。如果污泥成分滿足《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準》(GB4284-84)要求,污泥可以用作肥料,如果不能滿足標準要求,則采取衛生填埋,其中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格柵渣、沉砂和剩余污泥經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場填埋,不會對外界環境產生較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