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GMP升級改造和產能提升項目
建設內容:項目利用廠區原有建筑進行生產線的改造、產能提升和部分配套公用設施、環保設施的改造,不涉及建筑物的拆除、新建、擴建等。改造完成后廠區總用地面積、建筑面積不變,分別為41497.34m2(62.24畝),55241.41 m2,具體建設內容為2013年底以前,完成異地改擴建口服懸膠劑車間,改造預灌注水針車間、安瓿水針車間(A線)、一般粉針車間(A線)的GMP(2010年修訂)認證工作;2014年底以前,完成新建安瓿水針車間(B線),改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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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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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2010版GMP升級改造和產能提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2010版GMP升級改造和產能提升項目
建設地點:昆明高新區科新路389號
建設單位:昆明積大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改擴建
環評單位:云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建設內容:項目利用廠區原有建筑進行生產線的改造、產能提升和部分配套公用設施、環保設施的改造,不涉及建筑物的拆除、新建、擴建等。改造完成后廠區總用地面積、建筑面積不變,分別為41497.34m2(62.24畝),55241.41 m2,具體建設內容為2013年底以前,完成異地改擴建口服懸膠劑車間,改造預灌注水針車間、安瓿水針車間(A線)、一般粉針車間(A線)的GMP(2010年修訂)認證工作;2014年底以前,完成新建安瓿水針車間(B線),改造一般粉針車間(B線),擴建口服西藥制劑車間,異地重建口服中藥制劑車間、改建成品綜合包裝車間的GMP(2010年修訂)認證工作;2015年底以前,完成改造口服青霉素制劑車間的GMP(2010年修訂)認證工作;按照GMP(2010年修訂)要求,對倉庫、QC試驗室、公用工程(水、電、氣、風)、鍋爐、環保設施、消防設施、安全生產設施等進行升級改造,并新建生產技術部試驗室、生產信息化管理系統。項目總投資28825.8萬元。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一)廢氣防治措施
1、口服懸膠劑生產車間濕膠制備原料稱量、硫糖鋁混懸凝膠的制備工序輔料的稱量及混合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經除塵效率67%的中效排風機收集除塵后經科研樓側面6m高的31#、33#排氣口排放。
2、口服懸膠劑車間產生的酸性氣體(氯化氫)通過PP吸收塔(凈化效率為90%)吸收過濾達標后通過科研樓側面6m高的32#排氣口排放。
3、口服西藥制劑車間物料稱量、過篩、混合、制粒、分裝等工藝過程產生的粉塵,整粒及包薄膜衣過程產生有機廢氣,經除塵效率95%的沉流式除塵機處理后,通過制劑樓樓頂23m高的34#排氣筒排放。
4、口服中藥制劑車間物料稱量、過篩、混合、制粒、分裝等工藝過程產生的粉塵,干燥、整粒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經除塵效率95%的沉流式除塵機處理后,通過科研樓屋頂23m高的35#排氣筒有組織排放。
5、青霉素制劑車間膠囊、顆粒、片劑制備中物料稱量、過篩、混合等過程產生粉塵經除塵效率96%的沉流式除塵機+高效過濾器處理后,通過屋頂23m高的8#排氣筒有組織排放。
6、QC實驗室QC實驗室一樓產生的有機廢氣經行政樓樓頂30m高26#、27#排氣筒排放,二樓產生的有機廢氣經行政樓樓頂30m高28#、29#、30#排氣筒排放。
7、生產技術部試驗室在運營過程中取用有機試劑都在通風廚內進行,取完試劑后立即蓋住試劑瓶塞,產生的有機廢氣及少量粉塵,通過斜流風機至制劑樓4樓側墻21m高的36#的排氣筒排放。
8、一般粉針車間原料藥分裝過程產生的粉塵經分裝設備自帶封閉吸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污泥及時處理及清運,加強污水處理站及廠區綠化維護減少臭氣的排放。
(二)廢水防治措施
1、加強項目區內廢水清污分流管網的維護,確保廠區鍋爐排水、純水制備過程產生濃水、軟化水制備過程產生濃水等清下水經收集直排雨水管網,其余廢污水進入公司污水處理系統;
2、加強對現有312t/d污水處理設施、新增144t/d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保證回用水、外排污水達標,確保廢污水外排總量;
3、加強用水管理,為有效地節約水資源,減少污水的排放量,提倡用節水型用水器具;
4、內禁止使用含磷洗滌劑。
(三)噪聲防治措施
1、對強噪聲源設備(如空調)進行合理布局,單獨設置廠房;
2、加強管理,對原料運輸下料時,應做到輕卸、緩放、嚴禁夜間卸料;
3、對震動性聲源設置減震墊或減震器;
4、選用低噪音設備,基礎減震處理;
5、加強對進出車輛的管理。
(四)固廢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單獨收集,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2、項目區內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泡沫塑料餐飲具和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
3、項目區全部采用密閉式分類垃圾箱。
4、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08),項目產生的廢渣、不合格產品、廢活性炭、污粉、廢液、QC實驗室廢試劑、檢驗剩余樣品、到期留樣、廢棄濾袋、廢濾筒、廢過濾器為危險廢物。項目設置專人對其收集,用專用容器收集并貼上危物標簽后,于藥廠危廢臨時儲存間內存放,禁止于其余固廢混合。
5、項目在危險廢物的清運、轉移過程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要求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并建立危廢物管理臺帳。
6、保證生活垃圾實行分類管理、及時清運,外運時杜絕垃圾飛揚、異味擴散和運輸過程中的遺灑。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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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傳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