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熱電新建一期2×350MW超臨界機組工程第三批輔機設備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北京國際電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受河北涿州京源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就河北涿州京能熱電新建項目一期2×350MW超臨界機組工程第三批輔機設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有資質的單位前來參加投標。
一、項目法人:河北涿州京源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二、工程名稱:河北涿州京能熱電新建項目一期2×350MW超臨界機組工程
三、項目簡況及建設地點:項目建設選址于涿州市北部的東仙坡鎮境內,規劃建設規模4×350MW超臨界機組,本期建設2×350MW超臨界機組。項目擬于2014年初開工建設,2015年投產。
四、招標范圍:本次招標為河北涿州京能熱電新建項目一期2×350MW超臨界機組工程所需的第三批輔機設備招標,包括對應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技術服務等,具體范圍詳見招標文件,具體標段編號和設備名稱如下:
1.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51,招標標的:螺桿空壓機
2.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52,招標標的:壓縮空氣干燥凈化設備
3.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53,招標標的:高低壓旁路
4.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54,招標標的:熱網加熱器
5.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55,招標標的:熱網循環水泵
6.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56,招標標的:低壓除氧器
7.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57,招標標的:除鐵器
8.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58,招標標的:皮帶秤及動態鏈碼
9.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59,招標標的:燃煤取樣裝置
10.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60,招標標的:轉運裝置(落煤管三通管)和犁煤器
11.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61,招標標的:鍋爐爐膛火焰檢測系統
12.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62,招標標的:磨煤機過軌吊
13.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63,招標標的:交流不間斷電源(UPS)設備
14.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64,招標標的:直流電源設備
15.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65,招標標的:發電機主封母(包括勵磁)
16.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66,招標標的:6kV高壓開關柜
17.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67,招標標的:共箱封閉母線
18.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68,招標標的:屋頂通風器
19.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69,招標標的:恒溫恒濕空調機組
20.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70,招標標的:工業廢水集中處理系統
21.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71,招標標的:鍋爐暖風器
22.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72,招標標的:啟動鍋爐
23.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73,招標標的:主機循環水泵入口電動蝶閥
24.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74,招標標的:輔機循環水泵
25.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75,招標標的:氣化風機及電加熱器
26.招標編號:BIEE13-HBZZJYRD-076,招標標的:靜態電子軌道衡
五、資金來源:
項目單位自籌資金。
六、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為多個標的同時招標,不同的貨物有不同的投標資格要求,合格的投標人不僅應具備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而且還須滿足以下具體要求:
(請各潛在投標人必須檢查確認自身的資格滿足要求后參與投標,否則責任自負)
(1)關于螺桿空壓機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2)關于壓縮空氣干燥凈化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3)關于高低壓旁路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4)關于熱網加熱器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5)關于熱網循環水泵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6)關于低壓除氧器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7)關于除鐵器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8)關于皮帶秤及動態鏈碼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9)關于燃煤取樣裝置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10)關于轉運裝置(落煤管三通管)和犁煤器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11)關于鍋爐爐膛火焰檢測系統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12)關于磨煤機過軌吊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起重機設計、制造A級資質;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13)關于交流不間斷電源(UPS)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14)關于直流電源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15)關于發電機主封母(包括勵磁)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16)關于6kV高壓開關柜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17)關于共箱封閉母線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18)關于屋頂通風器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19)關于恒溫恒濕空調機組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20)關于工業廢水集中處理系統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21)關于鍋爐暖風器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22)關于啟動鍋爐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23)關于主機循環水泵入口電動蝶閥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24)關于輔機循環水泵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25)關于氣化風機及電加熱器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26)關于靜態電子軌道衡設備的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投標人應是符合如下資質的廠商
4.1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設計、制造或銷售此次投標設備的能力;
4.2近3年內擁有10臺套以上的設計、制造同等級及以上同類機組設備的業績,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運行業績,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4.3.如投標人有技術合作方,為保證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制造、供貨、服務、性能保證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應提供與技術合作方針對本項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及內容的有關文件。
4.4技術合作方(如有)應擁有設計、制造350MW等級以上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配套與本次投標設備類似兩臺套以上設備的經驗,同時該設備應有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業績,并且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生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的單位。
4.5引進技術設備的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及其技術合作方(如有)在350MW超臨界機組設備制造能力、設計水平、技術性能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參數設備的買方單位、安裝、投產情況和曾經發生過的缺陷以及改進措施、改進后的效果。
4.6投標人應提供技術合作方對此次投標設備的技術引進相關文件,包括技術合作方對投標設備的相關技術指標性能和質量的保證。
4.7投標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4.8凡投標人的分包產品必須在投標時攜帶分包單位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業績。
4.9投標人應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產品)名單并得到招標人的認可,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分包產品的質量,可靠運行特性負全部責任。
4.10投標人應提交并說明提供產品所用的標準和規范。
4.11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制造廠代理商投標。
七、報名要求及方式:
1. 報名要求:請投標人提供以下資料:
(1)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蓋有公章,可發掃描件)
(2)詳細的聯系方式(包括公司全稱、聯系人、固定電話、手機、郵箱。)和所報標段名稱、標段的招標編號。
注:以上信息請單獨以word格式電子文件發送到報名郵箱,請仔細核對標段編號,務必與標段名稱對應。如發生因標段名稱與標段編號填錯導致報名中出現問題或報名失敗等情況,責任由投標人自負。
(3)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認可具有承擔本次招標內容的相關能力和資質的證明資料,須蓋公章;(必須有有效期內的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質量認證證明、安全生產許可證、質量保證體系證明等)。
(4)提供近三年滿足業績條件的證明資料。(要求提供有序號的業績目錄,目錄需蓋公章)。
(5)供貨商信息登記;(此項登記主要是為財務系統提供數據,非常重要,將影響到招投標活動中的一切財務活動,比如保證金退還、發票開取等。)請登陸 尋找右上角“供應商門戶” 中“供應商管理系統” 點擊進入, 然后點擊“新供應商注冊”填寫貴公司信息(如果投標人確定先前已經登記成功,無需再次登記)。注冊服務電話:010-88993339轉8454 (劉工)。
注(1):關于“請選擇一家您的供貨公司”項 請選擇“北京國際電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選擇其他公司則會注冊無效)
注(2):如果提交時提示“組織機構代碼重復”則表示您的公司之前曾參與過京能投標項目并注冊過,跳過“1-5)供貨商信息登記”步驟即可
注(3):注冊新供應商和填寫調查問卷都必須使用IE8.0瀏覽器,其他瀏覽器無法完成注冊和填寫調查問卷。
2、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采用以下方式進行,投標人在2014年 2 月 25 日— 3月 3 日前將上述報名資料以電子版形式發送至
guanxiangkai@biee.cn即可。
注(4):郵件的標題必須按照如下報名格式發送:
“(報名單位的全稱)公司,參與(您所報名的標段編號/標段名稱)報名”
注(5):所有報名信息電子版必須真實準確,投標人對提供的資料真實性負責,否則將嚴肅處理。
八、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和方式:
投標人須在2014年 2月27 日—3 月 3 日 完成購買標書工作。(暫定,后期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確認)。
購買方式:投標人按照購買招標文件要求,提供和補辦有關手續后,招標文件以電子版形式發售到投標人的報名郵箱,并以電話或短信等方式通知。
九、開標時間:2014年 3月 19日(暫定,詳見招標文件)。
十、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北京國際電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關相凱、單付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廣寧路10號
聯系點話:010-88993339-8442、8439;15110072437(僅支持接收短信)
郵箱:
guanxiangkai@bie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