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說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內蒙古聚能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受內蒙古國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烏斯太熱電廠的委托,對內蒙古國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烏斯太熱電廠 #1機組鍋爐低氮燃燒器改造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現公告如下: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內蒙古國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烏斯太熱電廠 #1機組鍋爐低氮燃燒器改造項目經中國國電集團文件核準。招標人為內蒙古國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烏斯太熱電廠。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烏斯太熱電廠現有機組容量 2 300MW,每臺 300MW機組配備 1臺最大連續出力為 1065t/h的鍋爐,鍋爐燃用煙煤, #1機組于 2008年 11月完成投運, #2機組于 2010年 12月完成投運。
三、招標內容
烏斯太熱電廠# 1爐低氮燃燒系統改造工程的設計、制造(含現場制作設備)、供貨、運輸、服務、安裝、調試及配合冷熱態試驗等由投標方總承包的原則進行實施(即該工程為 EPC工程)。
四、資格要求:
1、法人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復印件
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5、營業執照復印件(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6、 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復印件或等同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書及年檢記錄
7、生產制造招標設備所需生產許可證(同時帶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產品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書等證明資料。
8、投標人必須具有國內 300MW及 600MW級別等級機組直流燃燒器四角切圓燃燒方式的燃煤鍋爐低氮燃燒系統改造的設計、制造、安裝、調試的業績。
9、投標人須具有設計、生產過相同或相似標的物設備近年業績,投標人在近年內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必須提供能夠證明業績的有效證明:包括合同、用戶反饋意見。(同時帶合同原件、用戶反饋意見原件及復印件)
10、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11、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的物招標中同時投標。
提供以上資質復印件(授權書除外)加蓋單位公章,按順序裝訂成冊。
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單位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副本原件、質量體系認證副本原件、合同原件、用戶反饋意見原件。(原件現場查驗后即退還投標人,復印件概不退還)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1、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 2013年 1月 15日--- 2014 年1月21日。
2、地點:內蒙古聚能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昭烏達路 175號匯商廣場 B2座 11樓 11042室)。
六、開標
1、投標文件的遞交:投標文件遞交的地點為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昭烏達路 175號匯商廣場 B2座 11樓 11028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不接受郵寄方式提交投標文件。
2、開標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開標地點: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昭烏達路 175號匯商廣場 B2座 11樓 11028室。
七、如果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異,請以信函或傳真的形式聯系。
招標代里機構聯系人:劉雅晶 聯系點話: 0471-3250830
招標人 聯 系 人:王勤和 聯系點話: 0483-8233090
附表:
標段 設備名稱 數量 供貨時間 付款比例 標書費(元)
1 #1機組鍋爐低氮燃燒器 1套 設備交貨(含專用工具、備品備件)自合同生效 90天內全部到達現場,施工工期為 38天。 1:8:1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