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項目
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要:
公司投資2.8億元,項目規劃用地面積9633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2552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31673平方米。規劃建設21棟多層、7棟高層住宅樓和沿街商鋪,并配套建設物業管理、幼兒園等用房與道路、地下停車場、廣場及景觀綠化、給排水、強弱電、天然氣等公共服務設施及地埋式污水處理裝置等環保工程。
地上建筑面積20614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積166654平方米,商業建筑面積36081平方米,配套社居"/>
|
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
“帝景翰園住宅小區”項目
更新時間:2013-12-03
發布時間: 2013-12-03
地 區: 安徽
業主名稱: 安徽朗源置業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 新建
安徽朗源置業有限公司“帝景翰園住宅小區”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一、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要:
安徽朗源置業有限公司投資2.8億元,擬在城南鎮南河大道與松林路交叉口東北側建設“帝景翰園住宅小區”項目。項目位于裕安區城南鎮南河大道北側、松林路東側。
項目規劃用地面積9633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2552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31673平方米。規劃建設21棟多層、7棟高層住宅樓和沿街商鋪,并配套建設物業管理、幼兒園等用房與道路、地下停車場、廣場及景觀綠化、給排水、強弱電、天然氣等公共服務設施及地埋式污水處理裝置等環保工程。
地上建筑面積20614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積166654平方米,商業建筑面積36081平方米,配套社居委700平方米,幼兒園一所1260平方米,物業用房400平方米,公廁50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9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21460平方米,設地下停車位554輛。
項目規劃設計居住戶數1300戶,居住人數約4550人;容積率2.35,建筑密度29.01%;綠地率36.02%。項目設計機動車停車位1021輛,其中地下停車位554輛、地上停車位467輛。
本項目為綜合性房地產開發項目,根據國家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 中對城市基礎設施及房地產開發類的相關產業政策,本項目不屬于別墅區建設項目和低密度項目,不在限制和禁止供地項目之列,可視為允許類。項目經六安市裕安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發改項目[2013]229號文備案。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產業政策。
二、 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項目建成后,污染相對較小,主要環境影響為廢水、廢氣、噪聲及固體廢物。其中廢水主要為居民生活和商業活動中產生的廢水;廢氣主要為居民廚房油煙、餐飲油煙、汽車尾氣以及垃圾收集設施的惡臭氣體;噪聲主要為商業活動產生的噪聲、汽車出入停車場的交通噪聲以及公建設施產生的噪聲;固體廢物主要為城市生活垃圾。
1、廢氣:本項目建成后,廢氣經處理后均達標排放,不會改變區域環境,空氣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二級標準要求。
2、廢水:評價中對項目廢水提出自建污水處理設施,供項目單位在設計中作參考。在采取評價中提出的措施后,項目排放廢水對淠河的影響較小。
3、噪聲:評價中提出項目單位在設計中,應重點考慮項目噪聲源對居住區以及周邊環境的影響,并提出相對治理措施。
4、固體廢物:項目所產生固體廢物均得到有效處置,不會產生二次污染。本項目建成后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
綜上,項目建成后符合當地的大氣環境功能、地表水功能以及聲環境功能,不會造成區域環境質量下降。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施工期
(1)施工廢氣:對于施工中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施工揚塵,應做到以下幾點:施工道路應定時灑水抑塵,保持施工場地路面清潔;施工現場對外圍有影響的方向設置圍欄或圍墻,封閉施工,縮小施工現場揚塵和尾氣擴散范圍;施工場地施工車輛應減速行駛,以減少施工場地揚塵;應避免在大風天氣進行水泥、黃沙等的裝卸作業,使用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時不應露天堆放,即使必須露天堆放,也要注意加蓋防雨布,減少大風造成的施工揚塵。
(2)施工廢水:施工營地中的生活污水應通過簡易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接入市政管網,不得直排入附近水體。施工中產生的其他廢水,應通過在施工場地設置簡易沉淀池處理后,回用施工場區內灑水降塵,產生的含油廢水應設置隔油池處理,外排施工廢水應納入市政管網,不得排入附近水體。
(3)施工噪聲:對于施工噪聲應積極使用低噪聲設備和低噪聲工藝,因地質要求需采用樁基的應采用液壓靜力打樁或機械挖孔樁基;合理布置高噪聲設備,將高噪聲設備盡量遠離周邊居民居住點;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應嚴格按照《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中相關要求,在午間、夜間禁止高噪聲作業,因工藝需要連續作業的,應征得當地環保主管部門同意,并公告當地居民。
(4)施工固廢:施工中建筑垃圾、施工棄土做好妥善處理處置,嚴禁將其置于河道兩側。做好施工期的土石方平衡,棄土應棄置于主管部門指定位置,并做好棄土場的水土保持和生態恢復工作。
2、運營期
(1)廢氣:地下車庫通風系統;居民樓設專用排煙通道、商住樓內置獨立餐飲排煙通道;設置活動帶蓋垃圾收集箱,垃圾日產日清。
(2)廢水:項目在設計中,采用雨污分流體制,確保污水不進入地表水體。針對項目自身特點和項目所在區域基礎配套設施建設情況,項目區域集中表現為不能實現區域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評價中提出項目自建污水處理設施,提出采用地埋式污水處理設施,工藝為A/O法,排放標準按《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一級標準要求,處理后的廢水排入淠河。
(3)噪聲:工程設計中項目臨商業區住宅窗戶應采用雙層密封玻璃;加強地下車庫管理,車庫出入口加隔聲屏障;將風機布置地下車庫,利用建筑物、構筑物來阻隔聲波的傳播;配電房、加壓泵房組合布置,箱變單獨設置,采用封閉設計,且固定于抬高層以避免產生結構性震動,減少對居民住宅的聲環境的影響。風機、泵安裝中采用減振墊的基礎、軟接口等降噪措施。
加強物業管理,商業街合理定位。嚴禁從事金屬加工、KTV等高噪聲行業。沿路的建筑物退紅線的距離必須滿足規劃部門的要求,建筑物沿路一側的窗戶必須采用隔聲窗。另外,在戶型設計時,建議將不敏感的衛生間、廚房等布置在臨路一側。
(4)生活垃圾:設計在主要建筑物前設置垃圾收集箱。垃圾實行日產日清,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5)綠化:綠地率36.02%。
四、環境影響報告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本項目符合產業政策的要求,選址符合區域總體規劃,所采取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技術經濟可行,可做到穩定達標排放。在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基礎上,本項目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不會造成區域環境功能的改變。因此,從環保角度看,本項目在該處建設可行。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簡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可與本項目的環評單位聯系,查閱環境影響報告簡本和相關信息。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安徽省科學技術咨詢中心
地址:合肥市長江中路73號
聯系人:傅振鵬
電話:0551-62812353
電子郵箱:2914044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