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名稱:年產1000萬平方米改性瀝青防水卷材改造升級項目
(5)工程投資:2653.69萬元
(6)建設規模及產品方案:
項目建成后,形成年產1000萬平方米改性瀝青防水卷材。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本項目生產過程為物理過程,無化學反應,工藝用水為冷卻用水且循環使用量少,無生產廢水排放。項目排水主要為生活污水。本項目建成后人員擬增加106人,生活污水產生量約0.08m3/天&midd"/>
|
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
年產1000萬平方米改性瀝青防水卷材改造升級項目
更新時間:2013-11-19 類型:項目信息
發布時間: 2013-11-19
地 區: 四川
業主名稱: 江油市炳輝改性瀝青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 新建
投資額: 2654(萬)
聯系人: 徐萍
聯系方式: 15883786338
江油市炳輝改性瀝青有限公司年產1000萬平方米改性瀝青防水卷材改造升級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環境信息公開公告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1)建設項目名稱:年產1000萬平方米改性瀝青防水卷材改造升級項目
(2)建設單位:江油市炳輝改性瀝青有限公司
(3)建設項目性質:擴建
(4)項目建設地點:江油市厚壩鎮萬壽村
(5)工程投資:2653.69萬元
(6)建設規模及產品方案:
項目建成后,形成年產1000萬平方米改性瀝青防水卷材。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廢水
本項目生產過程為物理過程,無化學反應,工藝用水為冷卻用水且循環使用量少,無生產廢水排放。項目排水主要為生活污水。本項目建成后人員擬增加106人,生活污水產生量約0.08m3/天·人計,生活污水8.48 m3/天。
2、廢氣
(1)燃煤鍋爐煙氣
本項目設1臺3t/h燃煤鍋爐供生產工藝用汽,鍋爐煙氣排放量13380Nm3/h,主要污染物為NOx、SO2和煙塵。
(2)生產工藝廢氣
工藝廢氣主要為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瀝青煙、苯并[a]芘及非甲烷總聽。
(3)無組織排放粉塵、揚塵
本項目粉狀原料在倒料、稱重、混合處理過程中產生無組織粉塵。罐區也有一定的無組織排放廢氣,此類無組織排放廢氣主要非甲烷總烴。
3、固廢
本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廢包裝物、收塵灰、脫硫渣、燃煤鍋爐爐渣、職工生活垃圾及污水處理站污泥等。
4、噪聲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噪聲主要為壓縮機、各類風機和泵類等產生的噪聲,噪聲值在80-110dB(A)之間。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廢水
本項目生產過程為物理過程,無化學反應,工藝用水為冷卻用水且循環使用量少,無生產廢水排放。項目排水主要為生活污水。本項目建成后人員擬增加106人,生活污水產生量約0.08m3/天·人計,生活污水8.48m3/天。生活污水經已建化糞池預處理后,再進入廠區已建生化污水處理裝置處理后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后,排入廠區外農灌渠作為進入潼江。
2、廢氣
(1)燃煤鍋爐煙氣
本項目設1臺3t/h燃煤鍋爐供生產工藝用汽,鍋爐煙氣排放量13380Nm3/h,主要污染物為NOx、SO2和煙塵,煙氣經多管干法及鈉法濕法脫硫除塵系統處理后,達《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01)Ⅱ時段后排放。
(2)生產工藝廢氣
工藝廢氣主要為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瀝青煙、苯并[a]芘。工藝廢氣經間接交換冷凝器冷卻后,經冷凝凈化的尾氣再經活性炭吸附裝置凈化后達《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排放。
(3)無組織排放粉塵、揚塵
本項目粉狀原料在倒料、稱重、混合處理過程中產生無組織粉塵。通過車間內排風扇排放。項目罐區也有一定的無組織排放廢氣,此類無組織排放廢氣主要非甲烷總烴,以罐區為中心設置50米衛生防護距離。
3、固廢
廢包裝物送廢品收購站;收塵灰、脫硫渣、燃煤鍋爐爐渣全部綜合利用于道路建設或建工建材、職工生活垃圾及污水處理站污泥由環衛部門清運。
4、噪聲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噪聲主要為壓縮機、各類風機和泵類等產生的噪聲,噪聲值在80-110dB(A)之間。為防止噪聲污染,設置獨立壓縮機房,做隔聲處理,風機進出口吸氣管上自帶空氣消聲過濾器,做獨立基礎減震降噪。經降噪處理及距離衰減后,可使噪聲傳至廠界時低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即晝間:60dB(A),夜間50dB(A)。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1)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固廢和噪聲,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可達標排放。
(2)項目建成后不改變地區環境質量現狀。
項目運營后,若采取上述環保治理措施,最大程度地減少“三廢”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規避風險,嚴格做到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公司對環境影響達標可控,項目從環保角度考慮可行。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次公示時間起10個工作日內,公眾可以通過聯系建設單位江油市炳輝改性瀝青有限公司或環評單位四川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查閱簡本(聯系方式附后)。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若您對項目建設或本此環評工作有何意見或建設性意見,請您在10個工作日的公示期間內與環評單位聯系。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采取發電子郵件、打電話和郵寄信件等多種方式發表意見,建設單位和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將根據公眾意見在最終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給出采納與否的說明。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從本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本次環評工作承擔單位為四川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證書編號:國環評證甲字第3205號)。
九、聯系方式
建設業主:江油市炳輝改性瀝青有限公司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環評編制單位:四川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十八號郵編:610041
聯系人:馬曉文
電話:028-85554742傳真:028-85530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