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標項目:
熱電廠#1~#2機組(2×300MW)鍋爐引風機設備(共四臺引風機)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要求:
1、法人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復印件
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5、營業執照復印件(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6、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復印件或等同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書及年檢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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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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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風機增容改造工程二次招標公告
地區:內蒙古-呼和浩特 狀態:公告
更新時間: 2013年11月15日
截止時間: 2013年11月19日
招標單位: 內蒙古國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新豐熱電廠
代理機構: 內蒙古聚能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關鍵信息: 引風機 改造工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內蒙古聚能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受內蒙古國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新豐熱電廠的委托,對內蒙古國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新豐熱電廠#1~#2機組(2×300MW)引風機增容改造工程進行第二次公開招標采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現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標項目:
內蒙古國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新豐熱電廠#1~#2機組(2×300MW)鍋爐引風機設備(共四臺引風機)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要求:
1、法人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復印件
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5、營業執照復印件(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6、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復印件或等同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書及年檢記錄
7、生產制造招標設備所需生產許可證(同時帶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產品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書等證明資料。
8、投標人須具有設計、生產過相同或相似標的物設備近五年業績,投標人在近年內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必須提供能夠證明業績的有效證明:包括合同、用戶反饋意見。(同時帶合同原件、用戶反饋意見原件及復印件)
9、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10、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的物招標中同時投標。
1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投標。
12、代理商不得參與投標。
提供以上資質復印件(授權書除外)加蓋單位公章,按順序裝訂成冊。
所有報名單位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副本原件、合同、用戶反饋意見原件。(原件現場查驗后即退還投標人,復印件概不退還)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安排:
1、公告時間:2013年11月15日---2013年11月19日。
2、報名及資格審查、售標書時間:2013年11月15日---2013年11月19日。
3、地點:內蒙古聚能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昭烏達路175號匯商廣場B2座11樓11042室)。
六、開標
1、投標文件的遞交: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10日上午9:00(北京時間)。地點為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昭烏達路175號匯商廣場B2座11樓11028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不接受郵寄方式提交投標文件。
2、開標時間:2013年12月10日上午9:00(北京時間)
開標地點: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昭烏達路175號匯商廣場B2座11028室。
七、投標保證金:所有投標都必須附有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應當從其基本賬戶轉出,金額不少于投標金額的2%(百分之二),沒有提交投標保證金或投標保證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標將被拒絕。(投標保證金的支付方式為電匯)。
八、如果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異,請以信函或傳真的形式聯系。
商務標書聯系人:劉雅晶 聯系電話:0471-3250830
技術標書聯系人:徐德勝 聯系電話:0474-3566050
附表:
標段
設備名稱
數量
供貨時間
付款比例
標書費(元)
1
引風機
4臺
#1爐所有設備在2014年5月10日前;#2爐所有設備在2014年6月10日前到貨
1:2:3:3:1
1500
注:以上內容以招標文件為準。
內蒙古聚能招標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