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規模:格柵渠30米,集料池36立方米,調配池20立方米,中溫厭氧消化罐500立方米,地上常溫厭氧消化罐300立方米,濕式貯氣柜200立方米,配套攪拌機、頂攪拌器、氣水分離器、生物脫硫器、干式阻火器、沼氣熱水鍋爐、沼氣發電機40kw(含靜音裝置及余熱利用系統)、集中供氣管網及灶具100套、固液分離機等設備;站內沼液儲存池500立方米,田間沼液儲存池1500立方米,建設發電機房35.1平方米、鍋爐房21.4平方米、管理用房33.7立方米等;配套建設大門、圍墻、道路、綠化及共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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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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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川發改農經【2012】942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宜賓縣發展和改革局(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宜縣合格【2013】10號。
2.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主:四川省好耕農業集團有限公司
2.2 建設地點:宜賓縣高場鎮
2.3 項目規模:格柵渠30米,集料池36立方米,調配池20立方米,中溫厭氧消化罐500立方米,地上常溫厭氧消化罐300立方米,濕式貯氣柜200立方米,配套攪拌機、頂攪拌器、氣水分離器、生物脫硫器、干式阻火器、沼氣熱水鍋爐、沼氣發電機40kw(含靜音裝置及余熱利用系統)、集中供氣管網及灶具100套、固液分離機等設備;站內沼液儲存池500立方米,田間沼液儲存池1500立方米,建設發電機房35.1平方米、鍋爐房21.4平方米、管理用房33.7立方米等;配套建設大門、圍墻、道路、綠化及共用工程。
2.4 計劃工期:12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13年12月
2.5 項目總投資:360.00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中央投資160萬元,地方配套20萬元,企業自籌180萬元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360.00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暫定級。
3.2 申請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應至少已完成1個(0至3個)環保工程(含污水垃圾處理)類分類項目業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1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80%(0至100)。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4.申請人參加比選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并同意按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80%(規定收費標準上下浮動幅度為20%)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代理機構(已在川報網免費注冊),請自發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2013年10月21日09時30分(申請截止時間。從發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選文件規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比選網下載比選文件。
4.2 比選服務費200.00元。
5.隨機選擇中選人
5.1 擬任項目負責人應在申請截止時間,帶齊以下證件、證明材料參加隨機選擇,地點為宜賓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宜賓縣總工會三樓,宜賓縣柏溪鎮成中路天福花苑內)。
(1)申請人有效的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副本(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2)擬任項目負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3)申請人為擬任項目負責人繳納的最近連續6個月養老保險(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按規定緩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納的應提供社保部門的證明);
(4)如是省外注冊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還要提供在四川省建設廳辦理的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適用;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5.2 申請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擬任項目負責人遲到或不是在川報網上填寫的擬任項目負責人本人親自參加隨機選擇的,比選人不予受理。
5.3 比選人通過川報網按規定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5.4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擬任項目負責人和有關監督部門現場監督下進行。
7.聯系方式
比 選 人:四川省好耕農業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宜賓市翠屏區岷江東路8號
郵 編:644007
聯 系 人:黃蜀薌
電 話:3560820
傳 真:356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