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電廊坊熱電有限公司2X350MW供熱機組工程B標段樁基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國電廊坊熱電有限公司2X350MW供熱機組工程已由國家改革和發展委員會以發改能源【2012】2004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公司為國電廊坊熱電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注冊資本金20%,其余80%銀行貸款,招標人為國電廊坊熱電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河北省廊坊市
建設規模:本期建設2×350MW超臨界燃煤供熱機組,同步建設煙氣脫硫、脫硝裝置
計劃開工日期:2013年7月15日。
計劃總工期:88日歷天(以實際開工日期開始計算);其中冷卻塔、煙囪、主廠房及其設備基礎樁基工程必須于2013年9月15日前完成。
計劃竣工日期:2013年10月10日。
為滿足工期要求,施工方應制定工期保證措施和計劃。
招標范圍:
#2機主廠房、鍋爐及脫硝支架、爐后、設備基礎1、設備基礎2、冷卻塔;灰庫;輸煤系統(煤場)
PHCφ600AB130,總樁長為77997m;PHCφ400AB95,總樁長為3770m)
說明:根據工程進度及投標人施工進度情況,招標人有權隨時調整A和B標段的施工范圍。
具體招標范圍詳見工程量清單。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的企業法人和準入國內建筑市場的資格,具有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等級及安全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證書。投標人必須具有兩個300MW及以上主廠房區域PHC高強管樁施工業績,且無重大的安全、質量事故和違約行為。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2出售招標文件日期:2013年5月31日起-6月6日出售招標文件,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出售時間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時間)。
4.3.網上出售招標文件方式:凡有意參加投標人,須將購買招標文件的費用電匯至招標代理機構,其開戶名稱、開戶銀行和賬號如下:
開戶名稱:國電誠信招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賬號:0114014170010600
并將填寫好的購買招標文件回執(回執確認單附后)和匯款底單復印在同一頁紙上同時傳真至國電誠信招標有限公司;或將現金/支票(不填日期,僅限于北京市)送交至國電誠信招標有限公司招標文件銷售處。有意參加投標的單位憑中國電力商務網會員的帳號及密碼登錄中國電力商務網,在費用欄中錄入擬購包號和招標文件費用。招標代理機構對投標人遞交購買招標文件的回執和匯款底單/現金、支票審核通過,在中國電力商務網發出“允許”下載招標文件,招標文件購買人可直接從網上下載招標文件電子版。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不提供任何紙質招標文件。
招標代理機構在中國電力商務網上發出允許下載招標文件時,即視為招標文件己經售出。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招標文件一經售出,恕不退款。
招標代理機構將盡快用郵寄方式或在開標會上將購買招標文件的商業發票郵寄或交給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
注:在中國電力商務網上購買招標文件時填寫的信息務必保證:1、購買招標文件的必須是投標人。2、提交的保證金賬戶和賬號信息必須是完全正確的,必須是投標人的。此賬戶信息將作為退回保證金時使用,由于投標人填寫錯誤導致投標保證金不能及時退回的,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不得以個人名義電匯投標保證金。3、填寫的投標聯系人必須是本次開標儀式前與評標期間的正式聯系人,所有的澄清將通知此聯系人。如以上信息提交不正確,將會對整個評標過程產生不良影響。4、若該項目流標,第二次發布招標公告,第一次已經購買了招標文件的投標人無需再次付款購買,但需要在中國電力商務網上再次遞交購買申請并下載新的招標文件。
國電誠信招標有限公司招標文件銷售處的電話:010-58056997/6998
傳真號:010-58056993
聯系人:洪宇、周強
4.4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3年6月26日10時00分,地點另行通知。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聯系方式
招標人:國電廊坊熱電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建設路96號中國銀行四樓國電廊坊熱電有限公司
郵編:065000
傳真:0316-2368057
電話:0316-2368323
聯系人:喬紅飛,張金明(13820425360)
招標代理機構:國電誠信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中路88號,北京國電接待中心14樓
郵編:100055
電話:01-59063073
傳真:010-59063064-3073
郵箱:
lihongyong@cgdc.com.cn
聯系人:李洪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