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說明
東北鎮初級中學災后重建項目擋土墻等附屬工程代理機構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中江縣發展和改革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江發改審批[2011]358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中江縣發展和改革局(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江發改代[2011]33號。
2.項目概況
2.1項目業主:中江縣東北鎮中心學校
2.2建設地點:中江縣城東浩淼大道外側(東北鎮魁山村四社)
2.3項目規模:擋土墻、部分場地硬化、道路、大門門衛室、輔助用房、鍋爐房等附屬設施
2.4計劃工期:9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11年12月
2.5項目總投資:300.00萬元
2.6項目資金來源:災后重建資金
2.7代理招標估算金額:271.51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暫定級。
3.2申請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應至少已完成1個(0至3個)房屋建筑類分類項目業績。
3.3擬任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1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60%(0至100)。
3.4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4.申請人參加比選
4.1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并同意按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80%(規定收費標準上下浮動幅度為20%)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代理機構(己在川報網免費注冊),請自發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2011年11月01日10時00分(申請截止時間。從發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選文件規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比選網下載比選文件。
4.2比選服務費200元。
5.隨機選擇中選人
5.1擬任項目負責人應在申請截止時間,帶齊以下證件、證明材料參加隨機選擇,地點為中江縣政務中心。
(1)申請人有效的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副本(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2)擬任項目負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3)申請人為擬任項目負責人繳納的最近連續6個月養老保險(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按規定緩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納的應提供社保部門的證明);
(4)如是省外注冊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還要提供在四川省建設廳辦理的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適用;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5.2申請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擬任項目負責人遲到或不是在川報網上填寫的擬任項目負責人本人親自參加隨機選擇的,比選人不予受理。
5.3比選人通過川報網按規定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5.4隨機選擇在申請人擬任項目負責人和有關監督部門現場監督下進行。
6.聯系方式
比選人:中江縣東北鎮中心學校
地址:中江縣東北鎮
郵編:618100
聯系人:顧炳榮
電話:13700900735
傳真:0838-7215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