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說明
公安局鍋爐招標采購公告
山陽縣政府采購中心受山陽縣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購程序,對下述項目實施競爭性談判采購,歡迎有興趣并具備相應資格條件、具有履約能力的相關供應商參加談判。
1.1項目有關情況
采購人:山陽縣公安局
地址:山陽縣迎賓大道
談判組織機構:山陽縣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山陽縣北新街縣財政局院內
聯系人:朱學民王鵬
電話、傳真:0914-8381097
項目名稱:山陽縣公安局鍋爐采購
項目內容:鍋爐采購及安裝
文件編號:SYCG-TP[2011]013號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1.2談判方資格要求
1.2.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的條件。
1.2.2具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核發的B級以上鍋爐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省級及以上質監部門核發的鍋爐安裝資格證書,并具有相應的鍋爐制造安裝資質及技術能力。
1.2.3企業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年審有效并在談判時能夠提供原件。
1.2.4具有主要設備的經銷代理資格證,并在談判時能夠提供主要產品授權代理資格證書原件。
1.2.5談判時能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的不提供,但須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1.2.6所有設備能夠按生產廠家規定的質保期限和質保內容質保,并提供優質售后服務,及時解決設備在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1.3購買談判文件時間、地點、方式
1.3.1談判文件發售時間:2011年10月12日-10月18日,每日上午08:00-11:30,下午15:00-17:30(節假日不休)。
1.3.2地點:山陽縣政府采購中心。
1.3.3本談判文件人民幣售價為300元。
1.4現場踏勘質疑:本次談判于2011年10月19日下午2:30分集中組織現場踏勘,過后不再組織。
1.5遞交談判響應文件時間:2011年10月20日上午8:30分至9時。
1.6遞交談判響應文件地點:山陽縣政府采購中心
1.7談判報價儀式舉行時間:2011年10月20日上午9時
1.8談判報價儀式舉行地點:與遞交談判響應文件同一地點。
1.9談判時間、地點:在談判報價儀式結束的同一時間,按指定地點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