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采暖鍋爐設備項目競爭性談判采購招標公告
2、采購貨物名稱:采暖鍋爐
序號 采購貨物名稱 規(guī)格型號 數(shù)量 單位
1 采暖鍋爐 1500㎡ 3 臺
3、合格投標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持有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資金不少于100萬元;(2)必須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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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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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平羅縣公安局采暖鍋爐設備項目競爭性談判采購招標公告
平羅縣政府采購中心受采購人委托,對平羅縣公安局采暖鍋爐設備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招標,現(xiàn)誠邀國內(nèi)合格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采購人:平羅縣公安局
采購代理機構:平羅縣政府采購中心
1、招標編號:平政采談(2011)43號
2、采購貨物名稱:采暖鍋爐
序號 采購貨物名稱 規(guī)格型號 數(shù)量 單位
1 采暖鍋爐 1500㎡ 3 臺
3、合格投標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持有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資金不少于100萬元;(2)必須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4、參與政府采購的供應商,應當向政府采購部門提交供應商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近三年內(nèi)有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的書面告知函。
5、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和時間:招標文件售價300元/份(售后不退)。符合上述條件的合格投標人可于2011年8月26日上午12:00時之前領取談判文件。
6、開標日期:2011年8月29日下午15:00時
7、購買招標文件時需審查以下文件:(1)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正本或副本);(2)稅務登記證(原件正本或副本);(3)生產(chǎn)或代理(或經(jīng)銷)證件(原件正本或副本);(4)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5)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投標商購買招標文件時應當將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審驗。我中心在審驗后收取前四項的復印件、第五項的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所有復印件、證明書及委托書應當加蓋投標商的單位公章。(收款單位:平羅縣政府采購中心,開戶銀行:農(nóng)行平羅縣支行,銀行賬號:221001040041510);(6)鍋爐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7)B級鍋爐制造許可證。
8、投標及開標地點:平羅縣財政局二樓招標廳
9、地址:平羅縣新區(qū)寶豐路財政局二樓政府采購中心
10、聯(lián) 系 人:張愛霞
電 話:(0952)6095417
傳 真:(0952)6095422
郵政編碼:75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