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說明
設備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春新華通制藥設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工程已由九臺市發展和改革局的九發改審批字【2010】190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_長春新華通制藥設備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為自籌,招標人為長春新華通制藥設備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規模:
1#車間:二層排架,9247.84平方米;2#車間:一層排架,15427.57平方米;辦公樓1:六層框架,6045.97平方米;辦公樓2:二層框架,1222.50平方米;檢測車間:三層框架:1211.28平方米;食堂,二層砌體結構,497.76平方米;倒班宿舍:六層框架,3613平方米;鍋爐房:一層砌體結構,554.5平方米;水泵房:55.8平方米;門衛室2個:一層砌體結構,每個64.89平方米;消防水池2個,每個300立方米。
2.2招標范圍:經審查合格的設計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2.3工程建設地點:九臺市;
2.4計劃開工日期為2011年9月3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13年12月15日.
2.5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工程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等級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貳級(含貳級)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項目經理須是申請人本企業職員(以項目經理證上的工作單位為準),具備相應資質(二級建造師或三級項目經理以上)且目前無在建工程項目,否則按廢標處理.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外省施工企業還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市(州)、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吉林省入吉建筑業企業備案證明書》后方可參加投標。(詳見吉建管[2007]17號、吉建管[2008]14號文件)
3.6、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8月10日至2011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5_時(北京時間,下同),在九臺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九臺市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持單位介紹信、法人委托書、資質、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000.00元,標書售出后不退。圖紙押金1000.00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投標保證金300000.00元(在投標報名截止時間前交齊)。
4.3、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50元。招標人在收到單位介紹信和郵購款(含手續費)后_2日內寄送。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1年8月30日14時,地點為九臺市行政服務中心五樓會議室。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六.聯系方式
招標人:長春新華通制藥設備有限公司
聯系人:孫瓊
電話:13756170799
招標代理機構:九臺市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九臺市工農大街11號
聯系人:侯冬梅
電話:1554353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