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監獄2噸蒸汽鍋爐項目繼續公告如下:
1、投標人資格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具備該項目經營資質且信譽良好的供應商。
2、報名時投標方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施工企業必須具備鍋爐安裝資質、鍋爐安裝許可證、國地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紅章)。
3、報名時間:2011年07月07日至2011年07月11日,上午8:30—11:30時,下午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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