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擬建設規模為日處理城市生活垃圾800噸,年處理生活垃圾29.2萬噸,本項目主要由生產及輔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內容組成,包括新建垃圾接收、貯存、焚燒系統、煙氣處理系統、垃圾熱能利用系統等。擬采用2臺日處理能力為400t的機械爐排爐焚燒爐,工程擬設置2臺最大連續蒸發量為35t/h余熱鍋爐,2臺裝機容量為15MW的純凝式發電機組。設備年運行8000小時,年發電量為10204萬kWh。項目產生的污染物主要有以垃圾滲濾液為主的廢水污染物
技改項目基本情況 為了解決市政污泥末端處理問題,垃圾焚燒發電二廠擬將污泥處理廠生產的市政脫水污泥(含水率20-30%)與生活垃圾一起進入爐排爐摻燒,本技改項目規模為:由日處理垃圾1500 t/d,調整為日處理垃圾1350 t/d及市政脫水污泥150 t/d(含水率20-30%),項目不增加設備,使用原有3套日處理能力為500噸/日機械往復式垃圾焚燒爐,3套余熱鍋爐及15MW×2凝氣式汽輪發電機組進行處理,及其配套的煙氣處理、貯存和運輸系統等公用機輔助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