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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標范圍及要求 2.1招標范圍:鍋爐主體設備及輔機維修范圍如下:鍋爐主體:含鍋爐主體、煙道、出渣設備、冷灰機、冷渣機、點火系統、吹灰器、供油系統及相關管路等。對使用過程中存在隱患或者損壞單個配件進行維修(對安全閥、電機、部分儀器進行修復,恢復使用性能)。鍋爐輔機:含風機、給煤及給料機、水處理設備(不含反滲透系統)、破碎機、蓄熱器、分汽缸等。以上設備范圍不包括設備的電氣控制信號部分,電控系統的動力出線下端后的設備為本項目的維修范圍。空壓機維修范圍:生產加工部動力板塊5臺空壓機和空壓機
2.招標范圍及要求 2.1招標范圍: 鍋爐自控系統維修范圍如下: 1、 SHL35-1.57-AⅡ型鏈條爐的電控系統。 2、 DHX30-1.6/300-AⅡ循環流化床鍋爐的電控系統。 3、 鍋爐輔機的電控系統。 4、 冷凝水回收系統的電控系統。<
四、招標范圍:#9、10鍋爐低NOx燃燒器技術改造項目包括改造前的基準試驗測試(由買賣雙方認可的第三方,具有資質試驗單位),低NOx燃燒器和鍋爐制粉系統加裝防爆設施的設計、制造,改造工程設計、等離子體點火裝置、少油點火系統升級等。所有材料和設備的采購、包裝、運輸,改造工程安裝、調試,運行技術指導和技術咨詢、以及改造后性能考核試驗(由買賣雙方認可的第三方,具有資質試驗單位)。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五、投標人資格及要求 5.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合法經營的企業
四、招標范圍:#9、10機組(2×300MW)燃煤機組空氣預熱器改造,包括提供改造所涉及的設備及附屬設備、與設備及附屬設備相關的設備檢查、材料、備品備件(包含設備及附屬設備檢查后發現的缺陷需要更換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設計、原設備拆除、安裝、調試、試驗、技術資料以及有關的技術服務和改造施工。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五、投標人資格及要求 5.1 投標人應是依法注冊的獨立的企業法人,是該產品的生產企業,其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中有明顯說明。有稅務登記證和組織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通過2011年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且具備工程勘察的經營范圍。 2.具有工程勘察乙級以上(含乙級)企業資質,并在人員、設備、業績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勘察能力。 3.具有勘查作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資格審查辦法:資格預審合格制,通過資格審查合格后列入我公司合格供應商名單。 四、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招標文件發放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報名人
現將中標人名單公告如下:
一、 采購項目名稱、標段、中標單位、中標金額如下表:
采購編號 標段名稱 采購單位 中標單位 中標價格(元) XX A001 XX水務局 第一中標候選
二、招標范圍:6臺鍋爐受熱面進行化學與機械相結合的清潔。 三、投標資格條件及報名須攜帶以下資料: 1、投標申請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200萬元(含200萬元);具備國家質量監督局頒發的鍋爐修理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 2、須提供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省外企業入滇備案許可證(復印件加蓋投標申請人鮮章,并出示原件); 3、提供最近兩年(2011年1月至今)實施過的類似業績證明材料(合同復
二、招標范圍:6臺鍋爐輔機維修。 三、投標資格條件及報名須攜帶以下資料: 1、投標申請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200萬元(含200萬元),具備國家質量監督局頒發的鍋爐修理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 2、須提供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省外企業入滇備案許可證(復印件加蓋投標申請人鮮章,并出示原件); 3、提供最近兩年(2011年1月至今)實施過的類似業績證明材料(合同復印件加蓋投標申請人鮮章)
二、招標范圍:4臺鍋爐前后拱、側墻,下鍋筒與爐墻密封維修。 三、投標資格條件及報名須攜帶以下資料: 1、投標申請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200萬元(含200萬元),具備國家質量監督局頒發的鍋爐修理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 2、須提供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省外企業入滇備案許可證(復印件加蓋投標申請人鮮章,并出示原件); 3、提供最近兩年(2011年1月至今)實施過的類似業績證明材料(合同
七、分包情況:本項目不分包; 八、采購內容:詳見后附貨物采購清單。供應商需對采購內容中包含的全部產品同時投報。即:本項目不分項投標(報價需含所有項目,缺項視為無效投標)。投標產品不限品牌,所報產品需符合或優于參考技術參數要求,并注明產品品牌、型號。 九、談判供應商的資格要求供應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符合根據該項目特點設置的特定資格條件。 特定條件 1、供應商必須是所投產品的生產商或制造商,或者由生產商
(四)招標內容: 按照招標人要求完成本項目2臺余熱鍋爐供貨、包裝、運輸、庫存管理、現場裝卸、搬運、安裝、調試、檢驗(取得使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特種設備檢驗合格證)、投運、質保期內的維修,提供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維修保養售后服務等,具體內容詳見第五章技術文件。 (五)投標人資格、業績及信譽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注冊的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獨立法人。 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等相應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