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東、西校區2013年鍋爐維修工程。
一、招標內容
大學資產管理處就“大學東、西校區2013年鍋爐維修工程”進行公開招標,邀請合格投標人現場勘查復核工程量后先提交技術標,技術標審核通過后,按招標人要求提交商務標。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合格投標人除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外,還需符合以下規定:
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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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格的投標人: 凡參加本次投標的投標人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并認可招標人所提出的要求方可參加此次投標: 1、營業執照,注冊資金100萬元(含)以上; 2、稅務登記證; 3、鍋爐安裝許可證三級(含)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 4、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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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資格要求(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獨立法人。
投標人必須具有建設部頒發的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其以上資質;
投標人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投標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業績要求:投標人需具備近三年內完成類似本標工程的業績;
本項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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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凡具備與本工程相適應招標代理資質的獨立法人單位,均可參加本項目代理機構的競爭比選。